本报8月14日讯(记者 马媛媛)14日,记者从潍坊市信用办了解到,今年以来,运用切实可行的联合惩戒措施,形成一套联合惩戒工作机制,联合惩戒效果初显。今年以来,共对5295个联合惩戒对象实施联合惩戒2.2万余次。
潍坊一企业因存在逃废银行债务行为被列入联合惩戒名单。市发改委、人民银行潍坊中心支行、市公安局负责同志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意见的具体深化措施,专题讨论对该公司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严重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的相关措施,通过在报纸、媒体等渠道广泛进行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
3月13日,该公司负责人,主动到市信用办汇报企业情况,表示愿意主动配合金融机构做好债务处理工作,并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5月8日,根据该公司强烈要求,市发改委、人民银行潍坊中心支行召集相关债权金融机构、该企业召开协商会议。目前,该公司已与有债务关系的几家银行达成还款协议,并偿还欠息700万元。相关银行也建议将其从“黑名单”中撤出,联合惩戒机制作用得到初步显现。
今年以来,根据《潍坊市关于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意见》,各部门对法院执行、工商管理、税收征缴、环境保护、金融贷款、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七个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加大惩戒力度,共对5295个联合惩戒对象实施联合惩戒2.2万余次。其中,限制1家企业申报潍坊市市长质量奖,限制1家企业参选厚道鲁商,拒绝7家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限制出境18人次,限制贷款1千余笔,对41名失信党员和公职人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组织除名等处理,彰显了联合惩戒的震慑力,逐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动惩戒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