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沈吟 通讯员 严静 平安君) 为催讨债务,杭州人余某把被害人关在酒店里,余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起诉。法律援助律师向余某详细讲解了他所涉嫌的罪名、量刑,并告知如果认罪认罚,也许能够得到从宽处理。余某在仔细考虑后,最终同意认罪,并且认同检察院的量刑建议,8月上旬他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签了字。随着余某的自愿签字,该案也进入了“认罪认罚从宽”的司法程序。
认罪认罚从宽,顾名思义,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如果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同意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可以依法得到从宽处理。相当于“坦白从宽”的具体化、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去年9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杭州是全国18个试点城市之一。杭州市委政法委牵头推进该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
这项制度简单来讲,分成两个部分:认罪,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认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对量刑建议没有异议。
越早认罪,越可能得到更大的从宽处罚幅度,最多可减基准刑的30%。2017年,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量刑指引》,明确了认罪认罚案件中“从宽”的幅度。案件具体情况不同,可以从宽处罚的比例也不同。根据量刑指引,最高可依法减少基准刑的30%。
案件办理分为侦查(公安)、审查起诉(检察院)、审判(法院)3个阶段,表现等级评定影响从宽幅度,按照“好”“较好”“一般”等若干个等级来评,在侦查阶段认罪认罚的,上述等级都可以评;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的,评“一般”或者“较好”;在审理阶段认罪认罚的,通常评“一般”。认罪阶段越靠前,建议从宽幅度越大。
据了解,2016年10月,富阳区有关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成为浙江省首个正式启用认罪认罚制度的地区。2017年4月,富阳区又对工作实施细则进行了重新修订。西湖区、萧山区、余杭区也相继启动了这项制度。2017年5月起,杭州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进入全面推进阶段。
认罪认罚从宽会不会导致对犯罪打击不力?会不会不利于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会不会导致权权交易、权钱交易腐败发生?对于这些疑虑,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宽不是法外从宽,而是依法从宽。要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综合考虑认罪认罚的具体情况,依法确定是否从宽和从宽的幅度。对轻罪案件和民间矛盾引发的犯罪,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已经取得被害人谅解,没有造成重大社会危害和社会影响的,可以尽量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司法部门要把握好个案公正与司法公正的平衡点,片面从严和一味从宽都不对。此外,对重大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犯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就必须要慎重,特别是性质恶劣,手段残忍,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同时,必须强化监督,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以及“权权交易”“权钱交易”,一旦发现,要严格追究刑事、行政责任,最大限度消除公众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