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5日讯(记者 周琳)刚闭幕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把发展直接融资放在重要位置,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7年上半年金融数据显示,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比例均下降,市场开始产生以“股债”为代表的直接融资比重是否回落的讨论。如何理解直接融资占比波动?直接融资的“蛋糕”多大合适?主要“担子”是否该IPO来扛?带着问题记者采访了多位专家。
短期占比回落不足奇
所谓直接融资,是指没有金融机构作为资金融通的中介,资金闲置方与资金需求方通过直接协议实现资金转移,主要指债券市场及股票市场;间接融资是金融机构作为中介,首先通过存款、发行有价证券等方式暂时将社会闲置资金归集,然后再通过贷款、贴现等形式将资金提供给需求方,主要指银行信贷。
如果说整个社会融资规模是实体经济(境内非金融企业和住户)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那么由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形式,构成了最基本的社会融资结构。
九州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邓海清认为,直接融资占比的合理水平,大致分为两个维度:一是增量角度,包括非金融企业股票融资、企业债券、社会融资规模等几个计算指标;二是存量角度,国际上普遍选取股市市值、债券余额和银行贷款余额等几个数据计算,包括股市市值、政府债券余额、银行贷款余额、股市市值、政府债券余额等几个指标。我国的直接融资增量比重处于20%至25%左右水平较为合理,直接融资存量比重上升至55%至65%左右水平较为合理。
从增量角度,2016年之前,我国直接融资比重呈现持续上升趋势,且与部分发达国家的差距逐渐缩窄,2016年末该比重已处于较为合理水平。邓海清介绍,从数据上看,我国直接融资比重自2003年至2016年末基本呈现直线上升态势,由3%左右上升至约23%,已高于部分国家。
“但2017年上半年,我国直接融资增长占比回落明显,主要因为在2016年第四季度以来,政策因素、市场因素等导致债券融资占比降幅较大。未来要恢复2016年较为合理的直接融资增量比重,可能应进行适当的货币政策和监管政策调整。”邓海清说。
从存量角度,我国直接融资比重一直波动较小,低于部分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以企业债券加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占社会融资总规模的比例来衡量我国直接融资占比水平,目前以存量计算约为15%。过去2年,以新增规模来算约为23%,占比依然偏低。尤其是今年在金融强监管、去杠杆的背景下,债券融资有一定影响,2017年上半年直接融资比例与2016年相比有所回调。考虑到目前实际,未来我国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比例能达到1:1是相对良好的状态。”大成基金副总经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原所长姚余栋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