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保险只是想“自救”没想到抢了工商银行的“奶酪”。这场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角力才刚刚开始,随着监管政策不断穿透,万能险等中短存续期产品在银行的销售将继续萎缩,存量客户的争夺势必会愈演愈烈。
近日,一份工商银行《关于加强管理中短存续期存量保险产品的函》(下称“文件”)在业内流传开来,引来热议。
该文件显示,目前该行已到期的中短存续期保险,仍有近40%的存量保单未按约定持有年期进行退保。未来该行“将按照存量保费余额1%的标准逐年收取续收手续费”,如果合作险企不认同该提议,该行将“建议客户及时退保并辅以银行理财产品进行承接”。
加费还是退保?这是工商银行留给保险公司的难题。
实际上,出难题的还不止工商银行。这两天,多家保险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除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也发出了类似的文件,要求也基本一致。”
对此,工商银行一位内部人士表示:“这属于正常业务合作变更,没有什么太大意义,不要过度解读。”
这份文件真如工商银行所述的轻描淡写?背后是否有更深层的原因?保险公司又将如何应对?
银行要求加费,合理吗
根据工商银行发给《国际金融报》记者的《关于我行加强管理中短存续期存量保险产品的情况说明》,该行合作保险公司在过往中短存续期产品营销中,是按照短期产品利益最大化原则建议客户持有1至3年进行宣传,并与客户按照持有保险产品1至3年的时间进行销售约定,达到建议持有年期后客户通过退保实现产品提前结算。“保险公司在与银行签订中短存续期产品手续费时是按产品约定持有的1至3年期作为产品手续费定价依据,而非按照产品合同实际保障期间进行定价。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大部分客户是按照产品销售约定进行了退保操作”。
工商银行称,本着长期诚信合作的原则,基于存量中短存续期产品从长期看在客户收益和保障方面尚有竞争力,在保护客户利益不受损失的前提下,可与合作公司一起对超期持有保单的客户进行共同维护,同时对继续持有的保单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我行与公司进行的约定完全处于公平合理的商业规则,不会对我行个人客户的中短存续期产品收益产生任何影响,客户可以随时基于流动性需求通过退保实现产品结算。
简单说,对于已到期的中短存续期产品,工商银行提出两种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