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敬泽
这种鸡贼“顺生论”如今大行其道,我对此无话可说,只能祝大家长命百岁,好好活着,别费心去想活着值得还是不值得。但就王子搜来说,我觉得吕大人是误解他了,他其实不是怕死,他的逃避和挣扎包含着一个问题:我能不能自己做自己的主?能不能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生活?能不能“自由”?
这实际上就是个日子值得不值得过的问题,当然,对王子搜来说,结论是不能。那么也就只得好死不如赖活着了。
所以,在古代中国,悲剧是有的,就在王子搜绝望的“仰天而呼”当中。
活在春秋之食指大动
话说那日,天下太平,风和日丽,子公站在院子里听候传召。忽然,天上飞过一只黑鸟,地上,子公的食指急剧痉挛,呈失控之状——当然应该赶快上医院,但春秋时代的子公盯着那根发疯的手指,窃笑,人家问:笑啥呢?子公曰:食指跳,美食到,百跳百应,不信等着瞧。
很快大家就瞧见了。进得殿去,子公失声惊叫:“果然!”——郑国的国王灵公端坐殿上,面前一只大鼎,一锅甲鱼汤正炖到火候上!甲鱼汤按说不值得惊叫,但那是春秋,人的舌头不像现在这样席卷全球,最贪婪的食客也不过是吃遍了方圆百里的动物和植物,而这只大甲鱼却是来自楚国。
灵公从汤锅上抬起头,问道:“果”什么“然”啊?子公被甲鱼汤逗得亢奋异常,翘着那根天赋异禀的食指细说端详:该指兼具触觉、味觉和嗅觉,而且闻美味而大动。话说到这份儿上,那灵公要是个随和的,怎么也得舀一勺汤赏给他尝尝,但灵公偏是个护食儿的,越听越紧张,坚决不接话茬儿,只顾一碗又一碗抓紧喝汤。
想想吧,子公先生眼巴巴看着,他的食指几乎要飞起来了,终于,他眼前一黑——他自己干了什么他不知道,反正别人看得清楚:该大臣忽然冲上去,探食指往鼎里一蘸,然后张嘴叼住手指头转身飞跑……
在庄严的史书上,这个过程就是七个字:“染其指,尝之而出。”灵公大怒,当即下令把他抓回来砍了——不是砍手指,是砍头。子公呢,跑出去一里多地,嘬着手指回味一会儿,心一横,得,先把你杀了吧,至少还能落下一锅好汤。
于是,灵公的人还没来得及杀他,他已经掉头跑回来把灵公杀了。
——杀国王,这件事后世的中国人想想都会吓得血管爆掉,可在春秋时,可怜的国王们经常像小鸡子一样被人随便捏死,理由呢,常常微不足道。郑灵公死于“馋”,随便翻翻《左传》你就知道,有的君王死得比他还要搞笑。
似乎是,在那遥远的春秋时代,华夏大地上到处是暴脾气的热血豪杰,动辄张牙舞爪,打得肝脑涂地。生于春秋而当上了主子显然是高危职业,国王吃个独食都可能丧命,要批评个人也得先看看周围是否侍卫众多,否则人家当场翻脸就可能扑上来砸破你的脑袋。那个时代有荷马史诗般的壮阔和莽荡,人都是巨兽或巨神,他们的馋、贪婪、嫉妒、愤恨、虚荣等欲望和情感都是天大地大翻江倒海之事,就像一部《伊利亚特》,打成了越洋大战,说到底也不过是谁拐走了谁的老婆。
我不敢确定活在这个时代是否幸福,但我认为该时代必定可爱,它将像我们的童年一样被长久记忆和传诵。但事实上,春秋在我们心里只是一团混乱模糊的影子,似乎是,有人设法销去了我们的记忆,让我们忘记了那顽皮胡闹的童年。
该人据说是咱们的老师孔子。孔老师可能是春秋时代唯一的好脾气,他就像掉到强盗窝里的书生,苦口婆心地开导大家不要野蛮、不要火气大,凡事都要守规矩、讲道理,结果当然无效,老夫子只好发愤作《春秋》:把你们的这摊子烂事儿写出来,看你们羞也不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