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9日起,“环卫工人免费午餐”在江苏睢宁城区推行,在该县多地设有就餐点,方便环卫工人就近用餐。经费来自于爱心人士的捐款和企业的资助。该县城管部门回应,免费将长期坚持下去,“如果出现资金不足,县财政也会拨付专项资金,为免费午餐这项公益行动‘托底’”。
有免费午餐当然是好的,这些环卫工人流动作业,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高,吃饭和休息是最大的问题,城管部门给免费午餐又给定点的食堂,解决了他们最大的问题,又节省了他们的开支,理应点赞。
可是环卫工人为什么出现吃饭难的问题也要追问下去。待遇低,吃不起;食无定所,没地方吃,只好烧饼馒头将就着吃。新闻报道中的环卫工人谢广连一个月1000元左右的工资,吃碗面条都是沉重的负担,这么低的工资,又是怎么开出来的呢?当地城管部门说服务是外包的,那么是政府部门给的经费本来就少,还是被第三方克扣了?江苏省刚刚调整了省内各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从7月1日起,一类地区1890元;二类地区1720元;三类地区1520元,睢宁县属于三类地区。1000元连最低的标准都没达到,开出这样的工资,是否涉嫌违法呢?
还有用工机制问题,政府外包服务,符合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可服务外包了,并不意味着责任也外包、政府就可以当甩手掌柜了。市场化不应成为降低用工成本,规避用工风险的工具。政府理应对承包方的用工机制、劳动报酬设置准入门槛,为环卫工人的待遇福利兜底。
这也正是这样的新闻在让人欣慰之余又颇感心酸的原因所在,吃饭难的问题只是工作环境和工资待遇问题的一个表相。这头免费午餐上得到了好处,那头微薄的工资又损失了正当利益,这跟自己花钱买有什么区别呢?这钱本来就该给人家,用不着费这么大的周章,更用不着爱心人士捐款、企业资助。让环卫工人有一个合理的劳动报酬、一个体面的工作环境,这也不是什么公益行动,而是政府部门应该做到的事,是份内事。用爱心人士的捐款,企业的赞助来维持运转也有转嫁责任、给社会增加负担之嫌,这并不是说捐款就是不好的,企业爱心人士不应该献爱心,而是政府不应该用这种思维方式解决问题,不是什么事情都需要动用社会力量解决的。
作秀的质疑正是源于此,改善环卫工人的环境,是从价值评估、用工机制、财政支出等一整套制度的安排,慷慨和爱心应该体现在福利待遇上,体现在拿出多少钱来,做了多少实事上。对他们的肯定不是口头上的“这项工作如何伟大如何艰辛对城市如何重要”,而是落在实处的回报。
公众的质疑直截了当,政府部门也应该直面问题的根本,把精力放在解决核心问题上。在提供免费午餐的同时,多从这些角度看问题,比如提高待遇、比如一份合法合规的劳动合同;改善工作条件也有很多方式,比如,杭州就在城区里设了很多驿站,可以方便工人随时来休息。
本报评论员
高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