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范天娇
本报实习生 王路阳
《法制日报》记者从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人民法院获悉,去年轰动全城的传销人员暴力抗法、打砸民警警车案已于近日公开宣判。因犯寻衅滋事罪,9名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九个月至三年零两个月不等。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起,何某等9名被告人来到长丰县北城世纪城参加传销,因不满政府开展的集中清理传销活动,与“打传办”工作人员发生摩擦并心生怨恨。
2016年3月14日18时,“打传办”工作人员对一传销人员进行劝返,何某借此鼓噪生事,与“打传办”人员发生争执并宣扬“晚上要把事情搞大”,大批传销人员聚集围观哄闹。
民警赶到现场后,对聚集的传销人员进行法律政策宣传,劝阻他们不要聚集。但仍不断有传销人员聚集到东门,阻碍正常交通秩序。支援民警赶到后,将何某带至公安机关讯问。聚集的传销人员见何某被带走,便高喊“放人”等口号。
贺某得知消息赶到瑞徽苑东门后,在其创建的传销组织“家人群”里,发了一条“团队所有在线的男的都到瑞徽苑东门来”的信息。当晚9时许,瑞徽苑东门聚集的传销人员已达约千人。民警进行驱散,现场部分传销人员与民警发生冲突、对峙。
其中,冯某在现场参与起哄、喊叫,对持盾牌的民警大骂并对民警进行推搡。一名女传销人员冲到警车旁用脚踢警车。当民警制止时,传销人员情绪激动,开始向民警投掷石块、矿泉水瓶等物品,继而实施打砸行为。
其间,刘某、李某用石头、木棍等打砸民警、警车及保安岗亭;安某、聂某捡起地上的瓷砖碎片、木棍、石块往民警身上砸,陈某捡起一根粗木棍站在传销人员最前排殴打民警,王某则用随身携带的可乐瓶打向民警,贺某直接踹倒小区内护栏。
上述9名被告人与其他几十名传销组织人员聚众起哄闹事,对民警、警车及小区保安岗亭进行打砸,打伤多名民警,将两辆警车掀翻及一辆运兵车砸坏。打砸过程持续近20分钟,导致瑞徽苑小区东门及附近交通严重瘫痪,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直至增援的大批警力赶到时,现场的传销人员才纷纷逃离。
长丰县法院审理认为,何某等9名被告人在公共场所聚众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交通瘫痪,秩序混乱,社会影响较大;随意殴打他人,致两人受轻伤,多人受轻微伤,情节恶劣;故意毁损财物,致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严重。9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在共同犯罪中均积极参与,属主犯。据此,法院综合各被告人的具体情况,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