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蔡长春
□ 本报通讯员 殷长庆 裴雨
群众报警如何处理?受理案件各环节是否规范?长期处置各类警情的一线执法民警每天与群众打交道,其一言一行,直接关乎到公安队伍的形象。
近日,在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一派出所,扬州法制警察抽选了某两天里的所有处警记录,对处理情况和执法记录仪进行逐条梳理。其中一起处警过程中,民警携带的执法记录仪显示,报警人胡某反映被对方用砖头砸中腰部;民警却将一起殴打他人的行政案件当成救助服务处理。发现问题后,扬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执法监督大队当面督促指导改正,要求派出所重新受案,并形成书面执法检查意见,交予被查单位。
今年初,扬州市公安局创新工作举措,在利用现有执法办案质效考核管理平台基础上,在全省首创“体检式”执法检查。
据了解,扬州市公安局法制部门不定期、不定时抽取一个派出所、交警大队等一线基层执法单位,在某个时间段的处警警情,组织法制专业人员,围绕“警情、案件、场所、财物、卷宗”五大执法要素,对照执法规范进行全面检查,从中发现漏洞加以整改,进一步提升基层一线执法健康指数。
谈到开展“体检式”执法检查时,扬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宫文飞表示,他们将原来的执法检查改变为执法“体检”,不仅是名称的改变,更是法制部门由监督为主向服务为主工作理念的转变,在执法过程中解决不规范问题。这样,同时也能有效打消民警害怕发现问题被追究问责的顾虑。
以往,法制员的执法监督都要等到一起案件处理结束。这种事后抽查的工作模式,无法达到动态监管的效果。
如今,在公安执法改革过程中,扬州市公安局法制部门的执法监督工作也有了新的帮手:他们借助“扬州公安全员执法办案质态考核管理平台”系统,将原先事后抽查的工作模式,转变为全程监管、逢案必考的管理模式。其中,系统会自动对涉及接处警、刑事、行政案件的执法数量、效率和质量进行评估,全市所有基层所队和民警的考评一目了然。排名靠前与靠后的,均会智能预警提醒,法制警察会有针对性地开展下一步工作。
扬州公安的每个基层所队里,都有一名由执法民警担任的兼职法制员,配合执法监督大队监督派出所及民警的执法工作情况。但由于警力不足,这名法制员也参与执法办案,往往会出现检查不全、监督不严的情况。对此,扬州公安机关全力推行在基层辖区派出所选派一名民警任专职法制员,做好“守门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