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要请法“评评理”
讲述人:邹山中,男,39岁,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副主任。
感悟:发生邻里纠纷,如果我们心中有法,以法衡量自己有理还是无理,就会知进退,心平气和、有理有节地处理问题。
关于“守法”的故事,我这两天正好碰上一件。昨天,我接到一个亲戚的电话,告诉我他和邻居之间的矛盾化解了。他的情况,我比较了解。因为宅基地前进或后退几米,他与隔壁邻居闹了七八年矛盾。
一个月前,双方矛盾激化,各家都来了十几个亲戚,站立于门前,互相叫骂。忽然,一人冲进对方人群,双方撕扯成团。冲突中,双方各有一人倒地。派出所民警赶到,各自散去。
第二天,前一天倒地的人,都走进医院,要求治伤,前后各自花了5000元。
两方都强调“对方推倒了自己,要赔偿人身损害”,一方又说“冲突中被扯断项链,现在项链丢了,对方也要赔”,另一方也说,“我的手表丢了,对方要赔我”。在派出所调解期间,双方仍然吵得不可开交。
一方提出“法庭见”。法院根据诉求,依法审查,依据宅基地权属证书确认了各自宅基地界限,并认为双方在冲突中均未受伤,所丢物品也无证据证明,人身和财产损失均不予保护。最后,两方经法院调解达成和解协议。此后,未再发生矛盾。
我想,如果不经过法院裁决,如果不通过法律“评评理”,“怕对方讹自己,发生冲突,没病也要瞧病”的防范心理可能还要保持一段时间。这又要多花多少冤枉钱?这样的矛盾还要持续多长时间?
如果我们每个人心中有法,遇到事情时以法衡量自己有理还是无理,就会知进退,心平气和、有理有节地处理问题,从而妥善化解矛盾。
本报记者 马超 整理
让“熟人好办事”成为历史
讲述人:陈峻,男,36岁,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政工办副主任。
感悟:依法治国,就是要让全社会相信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让“熟人好办事”成为历史,让“依法好办事”成为时尚。
中国,几千年的儒家学说浸润出了一个庞大复杂的人情网,也衍生出了“熟人好办事”的潜规则。
前不久,有个人托了好几个熟人朋友找到我,为了孩子上学落户口的事情。
朋友在电话里将事情说了一遍,我听后觉得符合落户政策,刚想和他说,“你让他直接去办不就得了”。朋友却在电话里连着说,“也是熟人找到我了。帮帮忙、帮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