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京
日前,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2017年第7号预警,发放资助物品要充分尊重学生的尊严,不能大规模集中发放;明显将困难学生和非困难学生割裂区别开的物品,建议采用发放校内超市代金券等既隐性又能满足学生不同需求的资助方式;宣传工作要保护学生的尊严和隐私,涉及学生个人的事项必须征得本人同意等。
随着社会观念的发展,对于受资助学生隐私和尊严的注重,与过去相比已经有了明显的进步。但也应该承认,向这一方向的努力,依然还有提高的空间。此次发布内容正好点中了目前学生资助工作的某些短板所在。
表面上看来,保护受助学生的隐私,并不是一项在实际工作中很难达成的目标。此次提出的几项建议,比如“校内代金券”等隐形资助方式,就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和推广价值。这些短板之所以存在,归根到底还应该从思想观念上找原因。
首先,对于施受双方的角色来说,观念需要更新。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家庭的贫困并不是一种错误。对他们的帮助,是教育界乃至全社会的责任所在。
就此而言,学生所接受的物质帮助,尽管有理由心怀感恩,但并不能要求其牺牲尊严和隐私。而施助一方的工作,同样是其教育责任和社会责任的一部分,应该在双方平等的基础上,对对方保有最基本的尊重和善意。
其次,则是关于资助工作本身的观念。毋须讳言,有部分学校将资助工作当成某种值得宣扬的“政绩”。在这种观念下,各种借此“作秀”的行为尽管已大有减少,但依然时有出现。甚至于对“演出”的配合,会被有意无意地看成学生接受帮助的“交换条件”。
事实上,学生所应当感受的,应该是来自制度层面的关爱和温暖,而非某些个体大发善心下的“施舍”或“馈赠”。为了显示“爱心”,而将受助者当作配合“演出”的道具,这显然是不正常的,也有违资助工作的初衷。
当然,资助工作所涉及的方面还有很多。比如如何在尊重隐私的基础上精准识别,让资源惠及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体;如何在学生群体内部,营造人人平等的氛围,等等。而观念的更新和广泛的共识,则是将好事真正办好的前提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