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吕英杰
“瘦身”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一次性告知准备材料,实行“容错受理”“容缺受理”……
为了优化辽宁省营商环境,减轻申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企业负担,加快构建重要工业产品“放管服”质量提升工作格局,辽宁省质监局出台一系列措施推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优化许可审批程序,力图辽宁省工业生产企业不再因办证耽误了办事。
19类产品无需再办证
自6月24日起,辽宁省坚决落实国家有关文件,取消了铝钛合金加工产品、铜及铜合金管材、橡胶制品、输水管、泵、抽油设备、钻井悬吊工具、机动脱粒机、电力调度通讯设备、电力整流器、水文仪器、岩土工程仪器等19种生产许可。
而在此之前,这些企业在使用生产许可证过程中,每5年需要申请换发证书并接受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每年需要向质监部门提交自查报告,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还需要重新办理生产许可证。19种生产许可取消后,这些企业不需要再办理生产许可证规定的各项手续,实现了完全松绑。
减“证”不减“责”,在给企业减负的同时,辽宁省通过加大产品监督抽查力度,加强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等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
精简流程少跑冤枉路
推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首先需要一支专业的队伍。去年5月26日,辽宁省质监局在省直各部门当中率先成立了专门集中办理行政许可工作的内设机构行政审批处,并整编制入驻省政务服务中心。
这一年多来,辽宁省持续深入优化生产许可审批。在受理环节,对企业的许可申请书进行简化,取消其中有关技术人员、生产设备、检验设备和原辅材料等信息的填写,并将发证、变更、延续、补领等不同申请事项的申请书整合为一套申请书,减少企业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