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许俊(左二)出庭支持公诉
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检察院2016年在全省基层院年终综合考核中脱颖而出,获得海南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在短短3年内,保亭县检察院是如何从一个基层小院一跃成为全省先进的呢?
2013年8月,保亭县检察院新一届党组到任后,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树立“小院也要有大作为”的理念,确定“一年打基础,二年见成效,三年争先进”的目标,提出“凭党性干工作,看政绩用干部”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实履行检察职责,检察业务、队伍建设、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都取得了好成绩。保亭县检察院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2016年职务犯罪侦查、民行、刑事执行监督等工作考核成绩名列全省基层检察院第一。
多措并举 助力脱贫攻坚战
近年来,保亭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始终把服务、促进保亭改革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用心把握大局,不断完善服务措施,努力建设良好的法治环境。
保亭县检察院调集精干力量,成立驻村工作队,深入挂钩点毛朋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帮助毛朋村引进扶贫资金140多万元,新建房屋1700平方米,引进资金投入62万元修建10条道路。2016年,该院帮扶的40户164人年人均收入达5000多元,全部贫困户都如期脱贫。该院深入开展打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对全县扶贫资金的发放、扶贫项目的建设开展调查摸底,紧盯资金去向的每一个环节,发现并立案查处了县农技中心原主任陈某滥用职权、受贿案,发现2起违纪线索移送纪委处理。对10个涉农项目开展预防调查,督促有关单位追回被套取、骗取或不当发放的涉农资金414万余元。向有关单位提出堵塞漏洞的预防建议27份。
生态检察 守护绿水青山
保亭县检察院把保护生态作为重点工作,积极主动履行检察职能,探索开展生态检察工作。严肃惩治环境保护中的职务犯罪,查处了县林业局原局长黄某、主任科员洪某等二人在履行林业管理职责过程中受贿案件。并深挖案件线索,为检察机关查办吊罗山、霸王岭等林业局系列案件找到突破口。针对环境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向县水务局、国土局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9份。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破坏生态案件6件,批准破坏生态案件13人,提起公诉42人。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采石等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联合水务局、国土局等相关部门取缔了20余处非法采砂、采石点。该院还联合环保局对砖厂、养猪场环保不达标等污染环境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推行生态恢复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探索开展恢复性司法,与法院、公安局、森林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联合制定了恢复性司法的规定。督促11名犯罪嫌疑人“补植复绿”93.98亩林地,省院向全省检察机关推广该院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