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奋进的战斗集体
检委会委员运用智能会议系统进行电子签到、数字化表决
山东省邹城市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孟子的诞生地,素有“孔孟桑梓之邦,文化发祥之地”之美誉。近年来,邹城市检察院紧紧围绕最高检和省市院工作部署,坚持“八化”和“六型”(忠诚型、服务型、公信型、创新型、智慧型、学习型)基层检察院工作目标,有力促进了检察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保障建设。
他们不断从孔孟等儒家先贤那里汲取精神滋养,积极融入检察工作实践,着力打造“儒风邹检、德法同行”品牌,使“六型”基层检察院建设充满魅力和活力。
该院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检委会建设示范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连续七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先后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山东省“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先进院等荣誉称号,被山东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树首德,始终保持忠诚本色
古人云:“人之忠也,犹鱼之有渊。鱼失水则死,人失忠则凶。”忠诚是从检之魂,讲忠诚、树首德是新时期对全体检察人员的第一要求。邹城市检察院坚持政治建检,把对党忠诚视为人民检察官的首德,孜孜以求,以树首德——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司法为民,始终保持忠诚本色的原动力,着力打造忠诚型检察院。
时刻做到心中有党。邹城市检察院把党建工作作为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重要载体,以加强党的建设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始终对党忠诚。在全面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的基础上,结合儒家传统文化特色,着力打造了“方圆365”党建品牌。深度挖掘这一党建品牌的内涵和外延:“方圆”寓意着方正法度、圆融情理;“365”包含“坚持3个发挥,提升工作高度”“找准6个融合,拓展工作广度”“实现5新目标,保证工作深度”的含义。注重把枯燥的思想政治教育转化为生动灵活的主题套餐,常态化组织开展“书记上党课、温誓词感言、微信微党课”等活动,探索设立了以“青春志检察情”“红色教育行”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每年开展各类活动30余场次,党员干警参与率达到95%以上。
时刻做到心中有民。邹城市检察院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司法必严的同时,坚持刚柔并济传递法治温情。在办理一起贪污侵吞农村低保资金案件后,针对低保政策兑现审查出现的漏洞,该院向有关单位发出了检察建议,并撰写了专题调查报告,引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推动建立了农村低保审批、发放、监管工作“三位一体”“三级会审”“三方监督”的“三个三机制”,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