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驻韩国记者 单士磊
韩国光州地方法院8月8日对二战期间遭强征劳工起诉日本三菱重工索赔案作出裁决,判定三菱重工向两名韩国女劳工支付1.23亿韩元赔偿金(约合73万元人民币),为其在日本殖民时期所犯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文在寅政府上台后,法院首次认定日本政府和企业在有关二战强征劳工事件上负有责任,其判决将对今后类似的案件产生积极影响。
据韩国媒体报道,韩国光州地方法院当天宣判,在二战期间遭强征劳工起诉日本三菱重工一案中,原告两名韩国女劳工胜诉,被告三菱重工应作出相应赔偿。
法院在判决书中表明,法院认定现在的三菱重工与二战期间的三菱公司属于继承关系,实属同一公司,特别是三菱重工作为二战期间日本的核心军工企业之一,积极配合日本政府对朝鲜半岛非法殖民和侵略政策,并根据日本政府的国家总动员令,从韩国强征未成年人赴日劳动,虽美言称“去日本不仅可以继续求学,而且可以挣钱”,但实际上却强迫被征用的劳工在恶劣环境下进行无偿劳动,导致许多劳工严重受伤甚至丧失宝贵的生命。因此,本案原告、二战受害劳工将现三菱重工列为被告,符合韩国法律,法院受理并审判了该案件。
法院判决称,1944年,原三菱公司把在上小学、初中的原告金英玉(音译)和崔静礼(音译)等未成年人骗到日本名古屋,将她们带到三菱重工飞机工厂从事奴役劳动。法院强调,崔静礼在1944年的东南海地震中严重受伤,因未获日方及时救治而丧失年轻生命。金英玉则被严重烧伤,被误认为在日本军队中充当“慰安妇”,名誉受损。这段痛苦经历给两名原告带来了极大伤害。
法院认为,尽管原告金英玉和崔静礼(已故)的遗属分别提出1.5亿韩元和3000万韩元的赔偿诉讼请求,但法院参照类似诉讼案例,判定三菱重工向对现年85岁高龄的女劳工金英玉赔偿1.2亿韩元(约合人民币72万元)。由于崔静礼早已去世,根据韩国继承法相关规定,其遗属应获赔325万韩元(约合人民币两万元)。法院判决还称,该赔偿金额仅考虑了受害者的慰劳金部分,并不包含健在的受害劳工的生活费、赡养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