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3亿被骗,20亿好悬】
2017年7月5日,一桩涉案金额高达23亿元(其中20亿元系未遂)的金融诈骗案,经山东省济南市检察院起诉,济南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中谢天、张承康、崔世林犯票据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十三年、七年;被告人韩林林犯票据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这起骗局由四人犯罪团伙组织实施,有人负责寻找联络“金主”,有人负责伪造银行公章、印鉴,有人假扮银行领导,可谓“分工明确”,而且他们熟知银行业务办理流程,伪造的公章印鉴足以以假乱真。若不是第二次行骗的目标银行工作人员业务水准和警惕性较高,犯罪造成的损失会更大。
一场争执牵出大案
2014年11月27日下午,一笔20亿元的资金在存入天津银行济南分行的过程中,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对存款单位账户进行证实,表明该单位在银行存有定期存款)系伪造。惊出一身冷汗的工作人员立即终止交易并报警。
当时的情形是这样的:邮政储蓄银行河南分行和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永明”)达成了一份资金托管协议。作为托管人的邮政储蓄银行河南分行将20亿元资金存入后者在天津银行济南分行开立的活期账户内,这笔存款按程序将转为定期。当双方人员到达天津银行,找到之前联系好的对接人——自称天津银行济南分行行长助理的张承康时,发现张承康在银行VIP室里打印了一份20亿元的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
当时在场的邮政储蓄银行和光大永明的工作人员都来自金融行业,对银行业务十分熟悉,当即提出质疑: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应从银行柜台打印、出具,而这种VIP室不过是银行的贵宾休息室,怎么能随便办理如此重要的柜台业务?他们要求由银行柜台当场出具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否则不予认可。张承康却一再辩解:银行系统无法联网,柜台里打不出存单,操作流程绝对规范。双方争执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