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公司的账目太乱了,各项开支不清不楚,原本属于全体业主的一些权益,悄悄地被物业公司拿走了。”近日,家住城北某小区的业主沈女士向本报反映,为要回部分被侵占的小区经营性收入,小区业委会正着手起诉原物业公司。
类似的情况,在杭州小区屡见不鲜。小区业委会屡屡状告物业的背后,究竟存在着怎样的利益之争?
更换物业公司时发现猫腻
账面收入比实际少70多万元
沈女士居住的小区交付已有些年头,但业委会成立还是在5年前。“最近小区在更换物业公司,交接查看账目时发现了问题。虽然营业收入这一项每年都在涨,但查账目时金额跟合同签订的金额相差不止一点,究竟是财务报表出错了,还是内里有猫腻?”
沈女士告诉记者,物业公司每年都会公布小区年收入、支出账目表,一般人在账面上是看不出问题的。要不是这次更换物业公司,还真不知道原本属于全体业主的一些权益,悄悄地被物业公司侵吞了。
为此,沈女士小区的业委会聘请了专门的财务审计公司,就小区近5年来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审计过后发现诸多问题:小区配套商业用房的租金,账面上的收入要比实际与租户签订的租赁合同上的租金少了50万元左右;小区内电梯、道闸广告也比实际合同签订的金额少了20多万元;小区摊位费、停车位因为没有签订合同,具体损失了多少还无法准确估量。
此外,小区的经营性支出确实不少,公共维修费用中近30万元没有经过业委会审批直接使用了。
“小区里不少业主都觉得权益被侵犯,现在业委会在搜集证据,准备找律师向法院起诉。”沈女士说。
除沈女士所在的小区外,记者还了解到,城北一交付三四年的小区,不认可物业递交的小区公共收益支出表,觉得侵占了业主的权益,现在业委会正通过法律程序维权。
物业侵吞经营性收入
曾被判决偿还小区业主
一般而言,小区在交付前、甚至在施工建造过程中,就会确定小区未来的物业公司。
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小区交付后,管理工作交由物业公司负责。待小区业委会成立后,可中止前期开发商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依据小区自身情况选择继续聘请原物业公司还是另行选聘其他物业服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