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 研
远不属于买买买的剁手党,也不会有人整天会威胁着清空我的购物车,但每个季节,即便久居城市时令蔬果已经拎不太清,而城市里的季节最突出的不是暴冷就是暴热,春秋两季短得打个喷嚏就不见了,仍然会按季购置新衣服,生怕错过了当季的流行,亏待了自己。
其实购回的衣物,不过几个去向。有那么一小撮会让人对自己刚刚是不是脑子有病产生严重怀疑,吊牌都懒得剪,直接塞进衣柜深处。再有一部分属于新鲜期的“嗯,挺好”,穿过两次是“还好”,再隔一段时间是看着它们心里便会念叨“又没衣服穿了”的。总之,最终经得起考验,真正喜欢,持久喜欢,并在日复一日中把它变成旧衣服的,不多。
尤其对一个长年在家工作的人,如我,有一点小小的怪癖,可以不讲究样式,但对衣服的舒适度有几近偏执的要求。尽管衣柜里有许多新衣服,我可能也会花几个小时翻箱倒柜,直至找出我念念不忘的六年前的短裤。旧衣服,不一定是家居服,事实上我很不喜欢那些碎花、格子的家居服,贴了标签的,好像只要穿上就家居了,其实不,而且那些碎花呀格子呀,一旦洗旧,不忍直视。
有一件我特别喜欢的拼接毛衣,穿了不知道多少年,腋窝的拼接棉布终于磨破了,一片筛子状的小窟窿。有一次钟点工阿姨来,她针线活好,我让她帮我补补,钟点工瞪着那片惨不忍睹的小窟窿,脸上是大写的不解,我居然花钱请她帮我补一件几乎没法再穿的破衣服。
还有一件以往我每个夏天都会穿的圆领白色T恤,经过多年的折腾,衣领失去弹性,已经不圆,变成椭圆了。纯棉的纤维也薄了,朽了,半透明了,后来不堪重负,T恤后背搞分裂,多了五六个黄豆大小的洞洞,就像巷子口下棋的大爷身上的白汗衫的破洞。我觉得挺好,穿在身上又舒服又凉快。每次穿着在屋子里晃荡,家里人就会垂着头很痛苦地皱着眉毛,连猫也用嫌弃的目光瞄着我,直到某一天我发现它在一个家庭阴谋中突然失踪了。
并不是每件衣服都能幸运地成为旧衣服。旧衣服镌刻着时光,时光是什么?是妥帖,是一分一秒的相处攒起来的舒适,它了解你,你也了解它,甚至渐渐地,它穿在你身上,不再是衣服,它的纤维被你收服、吸纳,自然得就像一层皮肤。你坐在地上、歪在沙发上,不用想“呃,这我刚买的新衣服”,吃个西瓜,也不用担心西瓜汁,和猫为争夺阳台上的地盘打架时,也不害怕它的长指甲。
说到底,那些有幸能被你穿旧的衣服,一定是真爱。一寸一寸的岁月,一寸一寸的心情。也许就像对面坐着的某个人,眼见着在互相的眼皮底下变旧变老,心里会不由得生出柔软和悲悯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