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曹政
昨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与此前相比,办理公积金提取、开户等业务流程材料大幅“瘦身”。从今年9月起,公积金业务流程基本实现一次性办结,取消退休证明等五大证明材料,在北京购房也不再需要提交购房合同等诸多证明材料,充分体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原则。
异地购房证明等
五类材料全取消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这份文件历经一年多时间起草,先与天津、上海、深圳等多个兄弟省市公积金中心充分交流经验,后在西城、海淀、丰台三家管理部进行试点。9月起,这些新举措将覆盖本市各区。
根据《通知》,原业务办理过程中“异地购房证明”、“离职证明”、“收入证明”、“退休证明”、“补缴证明”这5项证明类材料将全面取消。此外,《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书》、《预留印鉴卡》、《提取申请书》、《提取清册》、《提取记录单》这6项需要填写的单据也全部取消。
这位负责人说,仅以外部转移、异地购房提取、退休提取、租房提取业务为例,预计全年可有效减少提取申请人奔波72万次。
单位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办理流程方面,需要打印提交的材料单据也大幅取消。单位网上开户和柜台开户,分别从过去的6项、5项减至申请表一项。
本地买房提公积金
不用交购房合同
从9月起,购房提取业务所需要的材料也大幅“瘦身”,将通过使用附表,将之前单位开户需填报的六张申请表合而为一,取消了汇缴和提取业务中的提取申请书、提取记录单、汇缴书、补缴书、预留印鉴卡,取消了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证、租房合同、租房发票复印件,预计全年精减纸张1千万张。
如果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含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的组合贷款)购买住房,仅需要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含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的组合贷款)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而不再像过去准备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如果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的期房和现房、自住型商品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的期房和现房、二手房已完成网签的,也取消了购房合同等材料,只需要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