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12个城市之一,8月4日,成都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成都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提出,到2017年年底,通过新组建或依托现有国企改建,成都市将成立3~4家国有住房租赁公司,开展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培育租赁企业成长;力争到2020年,培育和发展机构化和规模化租赁企业不低于50家。而且,未来成都将形成国有租赁住房为主导、商品房新建和配建为主体、个人富余住房为补充的供应体系,满足各类人群不同的住房租赁需求,实现“租售并举”。
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构建“租售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要发挥国企的带头和引领作用,这是7月18日住建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的文件中明确提到的。该文件还提出,支持相关国企转型为租赁企业,鼓励国企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厂房、商办用房用地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等。
近期,上海2宗“只租不售”用地出让引起关注。这2宗地均由区属国企以低价获得。可见,国企带头和引领已成为培育规模化租赁的突破口。
目前看,我国租赁市场“屡提不振”有两大“痛点”:
其一是秩序长期不规范。诸如“黑中介”、二房东、“霸王条款”、随意涨租、被迫搬家、不退还押金等乱象丛生,租房人群权益肆意被侵害。由此,尽管全国城镇、热点城市分别有20%和40%的常住居民长期租房居住,但租房仍是权宜之计和不得已的选择。
其二是租房无法享受教育等基本的公共服务。从国际经验看,租赁交易的是“软服务”,秩序监管的成本较高,企业租赁是市场秩序的“稳定器”。只有一大批规模化、专业化租赁企业成长起来,基于“店大不欺客”而长期经营,服务才能规范,租赁关系才能稳定。
国际上,基于租赁的公共产品属性,政府公租房和地产企业、金融机构、非盈利组织等机构租赁往往占市场30%以上的份额。2011年,德国1860万套租赁房中,政府公租房(450万套)占24%,企业机构房源(410万套)占22%;2013年,美国3200万套租赁房中,机构租赁占比达28.4%。同时,在很多国家,租房能享受当地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就近接受教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