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档案
才华,48岁,二级律师,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国致公党党员。1992年9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创办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现任天津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天津市政协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及天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曾获得全国优秀律师、天津市优秀律师、天津市十佳青年律师等荣誉称号。
□ 本报记者 蔡长春 文/图
1992年,才华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系毕业,分配到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工作。在公司与国外的贸易往来中,他深刻体会到法律的重要性,只有依靠法律保驾护航,才能保证企业经营的顺利开展。
7年后,才华怀着对法律的信仰,回归所学专业,成为一名执业律师。他始终铭记一名律师应尽的社会责任,严于律己,精研业务,并于2001年创建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用17年时间将其发展成一家综合性与专业性有机统一的律所,成为天津律师行业中一个知名品牌。
2016年,经多方甄选,才华与天津市财政局签署聘用合同,正式成为该单位的法律顾问。
很快,才华就参与到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制定《十三五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中去。在此期间,他就该法治财税建设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了具体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法律论证、修改、审查建议等,有效配合该单位完成了这一实施方案的制定。
由于具备丰富的行政法理论知识和司法实践经验,才华在担任多家政府部门法律顾问期间,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为顾问单位在行政管理、行政立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避免或减少了顾问单位潜在的法律风险,赢得了大量认可与好评。
作为律师事务所主任和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才华在提升自己、发展律所的同时,也不忘肩负的社会责任与使命,多年来积极倡导参与法律援助工作。
才华每年带队承办大量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并于2010年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在事务所内设立了“天津华盛理法律援助工作站”。他担任工作站负责人,指派事务所合伙人及多位资深律师承办工作站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并亲自督办多类案件,重视程度不亚于事务所标的额过百万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