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3日讯 记者蔡岩红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下发通知,决定于2017年8月对各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针对舆论宣传情况,重点检查各地区组织对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的情况。
据了解,此次督导检查的范围是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重点检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抽查部分企业。
此次督导检查的重点是:各地区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机构,落实责任措施,制定实施方案,层层部署、广泛动员的情况。
组织开展自查自改情况。重点检查:各地区及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工作部署,对照政府层面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的情况;各类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落实风险防控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的情况。
严格安全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各地区及有关部门坚持大检查与严执法相结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对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情况;实施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管理制度的情况。
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情况。重点检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国务院安委办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今年以来开展的安全专项检查、督查、明查暗访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各地区及有关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求督导检查与明查暗访相结合,并组织16个督导组,由各督导组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各督导组对督导中发现的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要及时向省级人民政府进行通报;对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现场提出处理意见,交由地方政府依法依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