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就在于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做到严格执法。
一、严格执法的重要性
法律实施是维护法律权威和法律生命的有效手段,要靠严格执法来实现。没有这个法律实施的“最后一公里”,全面依法治国就无法实现。
严格执法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既包含行政立法、制度建设、程序规范,还包含着严格执法。没有执法的规范化和程序化,法治政府建设就会有重大缺陷和严重不足。
严格执法是实现法治社会的必要保障。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事关千千万万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没有严格依法执法和规范文明执法,社会就难以有序运转,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也就难以得到维护,法治社会建设也就无从谈起。
二、依法履责是首要
严格执法首先是执法,依法履行职责是严格执法的第一要义。因此,解决好行政执法不作为的问题是首要任务。
当前,行政执法不作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执法监管失察,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或是对违法信息置若罔闻等;二是执法监管失为,这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虽然发现了违法违规等问题,但却疏于监管,不采取措施和行为来纠正违法行为和消除违法后果等;三是执法监管失控,这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虽然发现了问题,也采取了一些措施行为,但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或者防止危害后果的发生等;四是形同虚设的执法监管,有其形无其实,满足于制度、文件、行为及其手续,而不真抓实干、取得实际效果。
不执法不监管,是对党和人民利益的损害,是对法定职责的懈怠和放弃。应当加以有效纠正和治理。如何才能促使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全面履责呢?主要举措有以下三点。
第一,行为标准化。细化执法监管的标准,包括执法监管行为标准,执法监管程序标准,执法监管履责标准等。如执法机关的巡查标准、抽查标准、调查标准等。强化标准执法监管中的作用,使执法者和监督者以及被执法监管者都有章可循。同时,还要构建有利于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的制度和机制,消除和减少干与不干一样、真干与假干一样的现象。
第二,效果全约束。包括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效果考核和评价,尤其是社会大众和受众者的感受。我们不仅需要制度建设,更需要执行力监督以及效果和公信力评价,做到全过程全内容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