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安8月4日消息(记者刘涛)记者从“7.26”榆林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情况发布会上获悉,在此次洪灾中受损严重的子洲、绥德两县当前正在重点做好应急恢复工作,预计2018年底将全面完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任务。
陕西省发改委副主任刘强在会上表示,灾后恢复重建总体分两个阶段,当前重点是做好应急恢复工作,抢修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争取8月底前恢复县城基本功能,确保灾区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秩序。随着救灾工作的开展,工作重心将逐步向灾后恢复重建转移。力争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任务,使灾区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恢复并超过灾前水平。
初步统计,本次灾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受损约34亿元。目前,榆林市已初步拿出灾后恢复重建总体方案和项目清单,主要包括水利、供排水、道路、电力通讯供气、公共服务等方面,重建资金将由中、省、市、县共同筹措。目前,省级各有关部门都在全力争取中央救助资金和项目支持,省发改委、财政厅、交通厅、水利厅、民政厅等部门也都已经下达了专项资金用于灾区设施应急修复。接下来,省里将继续协助榆林市做好重建资金的筹措,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推进。
刘强表示,这次灾害倒塌和损坏房屋较多。目前,住建部门正在组织技术力量,抓紧对受损房屋进行安全鉴定。灾后民房重建将与移民搬迁、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布局,坚决避开洪水、滑坡等危险区域。目前,省里正在抓紧筹集资金,对房屋重建和维修加固,将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补助。总之,要通过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受灾群众入冬前全部有房居住。
针对近年来榆林市多发洪涝灾害的实际,省级有关部门将指导榆林市对中心城区和县城防洪能力进行全面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涉及的城市总体规划,提高城市设防标准。并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全面提升改造现有市政、水利设施,启动实施无定河、大理河防洪治理工程,尽快补齐榆林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短板,全面增强城市防涝能力。
7月26日,榆林市普降特大暴雨,特大洪水引发严重灾害。据统计,灾害已造成榆林市9县区43.25万人受灾;因灾死亡12人,失踪1人,直接经济损失69.3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