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西安8月4日电(张伟、实习生杨芝)8月4日上午,陕西省召开新闻发布会,陕西省防总总指挥长、省水利厅厅长王拴虎,省发改委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刘强,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董亚明向媒体通报“7.26”榆林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陕西省防总总指挥长、省水利厅厅长王拴虎介绍了本次灾害雨情、汛情的相关情况。据介绍,本次降雨暴雨历时短、强度大。暴雨中心区集中在子洲县电市镇的小理河流域和绥德县四十里铺的无定河流域,12小时最大降雨量为子洲县水地湾站236.6毫米、李家河站217.8毫米,绥德县赵家砭站257.7毫米,可以说,半天下了半年的雨。洪水涨落快、量级大。大理河、小理河与无定河干支流洪水叠加。无定河支流大理河绥德站洪峰流量3160立方米每秒,为1960年有实测资料以来最大洪水;无定河干流白家川站洪峰流量4500立方米每秒,为1975年以来最大洪水;黄河龙门站出现今年1号超警洪水,洪峰流量6010立方米每秒。洪水致灾性强、水利设施损毁重。水流含沙量大,携带杂物多。损坏堤防34处12.14千米、护岸221处,损毁淤地坝167座、水文测站21个,子洲、绥德县城供水瘫痪,清水沟水库漫溢决口。
根据陕西省民政厅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7.26”榆林特大暴雨、特大洪水引发严重灾害已造成榆林市9县区43.25万人受灾;因灾死亡12人(绥德县6人、子洲县6人),失踪1人(子洲县);紧急转移安置8.45万人,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11.34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68.12千公顷,其中绝收面积21.17千公顷,毁坏耕地126公顷,因灾死亡大牲畜562头、羊只3362只;倒塌房屋517户1196间,严重损坏房屋3502户8318间,一般损坏房屋4550户12392间;青银高速吴靖段、榆商高速榆绥段及210国道米脂至绥德段、307国道绥德至靖边段严重受损,32条县乡公路交通中断;1座小二型水库(清水沟)漫溢决口,淤地坝受损167座;损坏堤防26处2.83千米、水井320口、供水管道7000多米;通讯、电力设施受损120千米;直接经济损失69.33亿元(其中农业损失6.18亿元,工矿企业损失12.48亿元,基础设施损失27.13亿元,公益设施损失6.4亿元,家庭财产损失17.14亿元)。
灾情发生后,陕西省减灾委、省民政厅迅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立即安排部署救灾工作,及时启动省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四级、三级响应,先后派出由厅领导分别带队的6个工作组赶赴灾区,指导救灾工作。并会商省财政厅紧急向灾区拨付救灾资金1000万元、调拨毛巾被1.5万条、救灾棉被5千床、移动厕所帐篷200顶,同时向民政部上报灾情,争取中央资金和物资支持。29日13时,国家减灾委、民政部紧急启动国家救灾应急四级响应,并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查核灾情,慰问受灾群众,了解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及灾区需求,帮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8月3日,财政部、民政部向陕西省下拨中央财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亿元,用于近期严重暴雨洪涝灾害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和向因灾遇难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支持陕西做好抗灾救灾各项工作。
据陕西省发改委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刘强介绍,初步统计,本次灾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受损约34亿元。灾后恢复重建总体分两个阶段,当前重点是做好应急恢复工作,抢修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争取8月底前恢复县城基本功能,确保灾区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秩序。随着救灾工作的开展,工作重心将逐步向灾后恢复重建转移。下一阶段将力争用一年半时间,也就是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任务,使灾区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恢复并超过灾前水平。
此外,根据陕西省发改委消息,针对近年来榆林市多发洪涝灾害的实际,陕西省级有关部门将指导榆林市对中心城区和县城防洪能力进行全面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涉及的城市总体规划,提高城市设防标准。并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全面提升改造现有市政、水利设施,启动无定河、大理河防洪治理工程,尽快补齐榆林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短板,全面增强城市防涝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