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骁)此前备受关注的、中央美术学院研究生葛宇路用自己名字命名的“葛宇路”路牌,在被相关部门拆除十余天后,昨天,符合相关要求的真路牌已经悬挂到位,“葛宇路”叫回了它规划时的应有名称:百子湾南一路。
在今年5月的中央美院研究生毕业展上,毕业生葛宇路的作品备受关注。原因是他用自己的名字,“命名”了朝阳区双井街道苹果社区附近的一条“无名路”,而且把自己制作的“葛宇路”路牌悬挂在了道路的西口和东口。这个路牌在长达4年的使用过程中,葛宇路擅自命名道路的做法一直未被发现,“葛宇路”路名开始被附近居民接受,甚至被录进导航软件中。7月初,葛宇路本人在网络上披露了“葛宇路”命名的经过和动机,引发社会热议。其擅自设置路牌的行为,也因违反《北京市地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有关部门关注。
经北京市规划部门核实,所谓“葛宇路”,实际是由市规划委朝阳分局早在2005年3月就命名的“百子湾南一路”(批准文号2005朝地名命字0034号),位于朝阳区双井地区,东起广百东路,西至黄木厂路,全长约4000米。经认定,葛宇路擅自命名道路属违法行为。7月13日,双井街道联合城管部门,拆除了“葛宇路”路牌,并对葛宇路本人进行批评教育。
双井街道办副主任刘伟在接受采访时透露,百子湾南一路此前处于开发商代管状态,一直没有移交相关职能部门,也没有正式命名。今天上午记者看到,百子湾南一路的路牌已经悬挂到位,此前的“葛宇路”已不见踪影。围绕这条“无名路”的命名争议,最终有了盖棺论定的结果。文并摄 J243
手记
对“葛宇路”不应一笑了之
随着城市快速发展的脚步,“建”常常领先于“管”,很多城市都出现了“无名路”。
据了解,对于新建小区的周边道路,有道路规划权利的是规划部门,建设道路的则是小区开发商,命名道路的是规划部门或是民政部门,而设立标识的又是交管部门,使用地名的是全社会。如果上述环节有一环出现拖延,都会对市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干扰。
葛宇路是一名学生,他命名道路的行为所引发的问题,主要体现在道路名称的混淆。但小区代征路长期不能交付市政使用的危害,实则还有很多,例如,道路建成后长期得不到交管部门的管理,久而久之沦为免费停车场。砸盗车辆事件发生后,因道路未配备监控设施,相关犯罪行为很难记录在案,市民的经济损失难以挽回。再比如,道路建成后长期不配备红绿灯、斑马线等交通设施,居民快速入住小区后,加剧了附近道路的出行矛盾,车祸屡屡发生,代价惨重,这更现实地侵损着市民自身权益和安危。试想,在百子湾南一路的使用过程中,如果政府各个部门能够及时对接,道路规划、建设、命名、设标等步骤环环相扣。葛宇路又怎会有机会施展他的“行为艺术”?百子湾南一路在擅自命名后,一直未被及时叫停。这4年中,附近居民忍受着怎样的“出行之乱”?个人为道路命名的行为十分荒诞,不应效仿。但外界若抱着“一笑了之”的态度去对待城市管理中严肃问题,那么“葛宇路”或许还会出现。
想要避免“葛宇路”的行为,首先需要政府部门提升管理效率,及时查清一些道路成为无名路、断头路的背后原因,强力推动顽疾解决。其次,外界也要端正以“行为艺术”方式去看待“行为艺术”的戏谑态度,及时伸张自身权益才是实打实的硬道理。张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