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发木偶
■全国政协常委冯骥才:
当前不容回避的问题是,申遗动机往往与政绩挂钩,缺乏科学管理与监督。
■全国政协委员王文章:
■全国政协委员李延声: 对传承人不仅仅是保护起来,而是要尊重他的地位,认识他的价值,尊重他的传承和创造。
对非遗项目予以更多的扶持和帮助,特别是要提高每年补助的额度。
“有的如菊花绽放、有的似玉树临风,有的像流光溢彩的瀑布垂下,有的若钢花飞溅洒满天际。”这是河北省赵县南杨家庄村五道古火会的盛景,也是“古火”非遗传承人杨风申最自豪的时刻。
2016年2月19日,79岁的杨风申在制作古火会上需要燃放的烟花时,被警方拘留,后被法院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近日,这一案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也引出了非遗保护该如何找到一条既确保安全又成全文化的路径的话题。
矛盾:古火烟花与公共安全
一边是河北省文化厅发的“非遗传承人”的大红证书,一边却是认定其行为构成犯罪的一审判决书。古火烟花的制作在文化与法律之间进退两难。
尽管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相关负责人曾表示,五道古火会整个活动在确保安全方面有一定的自控和防范措施。但执法机关却不这么认为。一审法院认为,杨风申违反国家有关爆炸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南杨家庄村居民区非法制作烟火药15千克以上,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
同古火烟花制作一样陷入尴尬境地的还有“药发木偶”传承人周尔禄。“药发木偶戏”是一种将烟花和木偶结合的烟火杂技。2008年,“药发木偶”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周尔禄被认定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被刑拘,最终被法院免于刑事处罚。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在为数不多的涉非物质文化遗产刑事案件中,都反映出了一个问题,即当传承或表演过程中被认定有“危险因子”存在时,承担责任和处罚的往往都是传承人。
专家:处理方式过于机械教条
杨风申老人对自己的遭遇很不理解:文化部门每年两次审查,公安局每次都到火会现场维持秩序,媒体也经常报道,多部门都曾见证过的古火烟花,为何当时没提出问题,而一经举报自己就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