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网友留言咨询:我有两兄弟,家兄户口未迁出。我于1986年大学毕业后分配在城里工作,户口随之迁出,尔后几年老婆户口也从农村老家迁出,现在一家人是非农户口。因原分配单位已倒闭,想和家兄一起将父亲遗留下来的老屋翻新,请问我还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吗?能和家兄一起去办理该宅基地的使用证吗?
想必,有同样问题的人们不在少数,也有人担心,子女户口不在本村集体内,会影响他们继承宅基地吗?
农村宅基地以“户”为单位拥有宅基地使用权,所以只要家里有人的户口还在村集体内,宅基地就在。但是,几十年后等到“爹妈”都去世了,子女户口不在本村集体内,会影响他们继承宅基地吗?
这种情况下,也就是“户”没了,继承人可以继承房屋,但不能进行翻建等动工行为,一旦房屋倒塌或自行拆除,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宅子不能翻建,成为危房、倒塌只是时间的问题,而且拆迁补偿中,有一部分是针对宅基地的补偿。所以,想从真正意义上继承宅基地,“继承人”的户口最好在村集体内部。
那么,承包地呢?
对于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的情况是相同的,“户”在承包地就还是你家的。
一旦“户”没了,也就是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承包地将由村集体收回,对于户口不在村集体内的子女,有权继承承包权益,如已收获的粮食、未收割的农作物等。
所以,想攥紧你家承包地的关键,在于村集体中你家这一“户”是否还有人在。
想“非转农”怎么办?
“非转农”户口迁移条件
①因读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而“农转非”,毕业后无工作安排回原籍的毕业生;
②夫妻一方是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方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
③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跟随父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未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