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的问题,涉及到农民朋友的根本利益,最近大家讨论和了解的都比较多,但是由于官方政策也没有具体的标准,导致农民朋友也是胡乱猜疑,其中疑惑最大的就是关于出嫁的女儿,可否继承娘家的宅基地问的较多,由于这种情况比较特殊,网上的声音也是各执一词,那么根据相关政策答案是什么呢?
第一个问题,嫁出去的女儿,可否继承娘家的宅基地吗?
根据相关政策是不能继承宅基地的。这是因为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出嫁的人有权利继承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及附属物品,但是宅基地如果继承,除非有老人的遗嘱,那么就可以继承,根据法律法规因为子女是第一继承人,所以,和嫁出去与不嫁出去没关系,同时,即使女儿的户口已迁出,也是可以继承房屋的。
第二个问题,继承后还能进行确权吗?
根据土地法的相关规定,继承宅基地房屋的,还可以给予确权,即使该继承人已有一块宅基地,但是,在发放确权宅基地证时,要分开注明,该权利人为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第三个问题,农村现在允许翻修、重建房屋吗?
现在,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实施不让翻修、重建了,但是,并不是说就一定不让大家新建房屋了,而是要根据相关政策流程来,如果当地在实行新农村城镇化建设,新建房屋就要去申请,符合新农村建设的规划来,不可以随意建房,即使已经建成的也会按违规建筑进行依法拆除。
同时,如果有农村户口在城市了买房落户,农村老房子年久失修导致房屋坍塌或者其他原因,村集体是可以依法收回宅基地的。
农村宅基地的问题涉及到各方,相信国家政府会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制定符合人民利益的政策,对于农村宅基地问题,大家还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