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小树苗能成活吗?”“放心吧,这些树苗都是根据土壤的特性专门购买的,保证能成活。”
4月19日上午,湖北省宜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石忠联带领该院侦查监督部干警在宜城市森林公安局民警的陪同下,来到宜城市流水镇槐子村林场,就一起涉林案件中被毁坏的林地修复情况进行回访。参与回访的还有两名人民监督员。本文开头就是人民监督员杜宇和林场负责人郭某的对话。
2016年7月,宜城市森林公安局立案查办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经森林公安局侦查,宜城市三园林木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某在未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情况下,开垦林地承包给他人种庄稼共计39.4亩,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宜城市检察院得到信息后,立即指派联络检察官提前介入侦查。检察官在审核了森林公安局的卷宗材料后发现,侦查机关认定的39.4亩林地中,仅有9.4亩符合林地的性质,故能够认定非法占用农用地的实际面积为9.4亩,没有达到法定的追诉标准,于是建议森林公安局撤销案件。今年4月11日,森林公安局撤销了案件。
案件虽然没有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但那9.4亩林地不能不管。该院又向森林公安局建议,要求他们责令郭某将9.4亩被破坏的林地修复。森林公安局采纳了建议,督促郭某完成林地修复工作。石忠联在获悉郭某已将林地修复后,立即进行了回访。
“以前为什么要将林地开垦种植庄稼?”人民监督员徐朝阳向郭某提出了疑问。“以前这里种植的是杨树,因为得了病虫害,最后都枯死了,所以没有继续栽下去,就改成种庄稼了。”郭某回答道。
“这次出了事,以后打算怎么管理林场?”人民监督员杜宇接过话头问道。“以前把树种死了是因为没有经验,以后要咨询专家,结合土壤的特性栽树,确保栽一棵活一棵,争取恢复林场以前的风貌。”郭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