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受雇”取赃款 8小时取168万元
取最后一笔款时被抓,其中一人领刑3年半
男子谭某受朋友黄某的邀请,从宾阳县坐车到来宾合山为网络诈骗团伙取赃款。他们戴着假发套,从下午6时一直忙到次日凌晨2时,才取完56张银行卡里的168万元。当他们取到最后一张卡时,因形迹可疑被民警抓获。不过,他们所取得的168万元已被诈骗团伙拿走大部分,团伙主犯至今尚未落网。近日,合山市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参与取款的谭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两人“受雇”取170万元
今年2月29日,家住宾阳县新桥镇的黄某接到同村人蒙某勤的电话,称有一笔170万元钱的诈骗款想委托他从银行取出来,并答应给10%的提成即17万元。黄觉得有利可图便答应,并将其事先从网上购买的56张银行卡卡号提供给蒙,让蒙将款打进这些银行卡。当日下午5时许,蒙打电话告诉黄,称170万元已分别转到这56张银行卡里。
担心在宾阳县取款会被警方发现,加上一个人忙不过来,黄某就打电话邀请家住宾阳县思陇镇的朋友谭某,一起去相邻的来宾市兴宾区和合山市取款,可平分17万元提成。
当日下午6时许,黄某雇请本村男子蒙某俭,开着一辆已过报废期的黑色本田雅阁轿车,从宾阳县出发前往来宾市。
忙活8小时才取完
当日傍晚,三人开着车子先后到达兴宾区石陵镇、迁江镇和来宾市区。每到一处,由蒙某俭开着车子等候,黄某和谭某则戴着假发套下车,到银行的自动柜员机取款。由于银行的自动柜员机有限制,每张银行卡每日只能取2万元现金,他们一直忙到晚上10时许,几乎把来宾市区的银行柜员机都取了个遍,只取出了112万元现金。
为了尽快取完钱,当日晚上10时,他们又马不停蹄地开着车子从来宾前往合山取款。直到次日凌晨2时,他们在合山市区的柜员机又取得56万多元现金。
当两人在合山市区的一处柜员机拿最后一张卡出来取钱时,由于形迹可疑,被巡逻的民警当场抓获,并从他们身上搜出了8万多元现金。在不远处开着车子等候的蒙某俭发现不妙,立即开车拉着放在后备箱的160多万元现金逃往宾阳县方向。160多万现金被跟踪在后的蒙某勤全部拿走。
这些赃款来自诈骗团伙
随着黄某和谭某的落网,合山警方根据银行转账纪录调查,发现蒙某勤等人组成的诈骗团伙,通过QQ冒充东北一家石油工程技术公司的总经理,从该公司的财务人员手上骗了296万元,其中得逞250万元。
黄某和谭某落网后,警方查明黄某是桂林警方所列的网上在逃人员,于是将黄某移交给桂林警方。而蒙某勤至今在逃。
合山市法院审理查明,谭某曾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15年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出来才8个月又重新犯罪,系屡犯。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