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作家称转评裸照遭威胁昨日上午10时许,大理古城文化遗产保护协会理事、作家施怀基在其微博上转发了两人大尺度裸照,并发布题目为《滚!大理承受不了以艺术之名的淫秽》一文。随后施怀基连发多条微博称,有人威胁“要杀转发图片者”。
昨晚,施怀基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自己是土生土长的大理人,因为乐于与大家分享大理的故事,很多人都知道他的微信号。“看到照片后我很气愤,于是写了文章并加入了自己的想法。”施怀基说。
施怀基认为,两人是在大理当地的公共场合拍照,其中包括一所中学,照片发出后,被大理当地市民关注,“大理传统的白族市民挺多,裸照还涉及学校,大家都很气愤。”
施怀基介绍称,被陌生网友威胁后,在微博中,他@了相关警方认证微博,并把相关截图发给当地网警。
焦点1裸拍上传是否违法?
律师称裸拍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法;上传或被行政处罚
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表示,二人的行为确有不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因此,二人的行为不但要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也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法。
此外,将照片发到网络上的行为,或面临行政处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常莎称,经核实,如果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上传及转发人员将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面临刑事处罚。依据最高法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司法解释,向他人传播淫秽图片达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网友看到大尺度照片应该如何去做?
常莎称,市民和网友发现类似情况,应及时联络警方,网友也可以向网络管理平台负责方进行举报,以避免类似图片的传播扩大。同时,市民和网友应注意,向朋友传播类似图片,或将他人上传到网络上的类似图片进行转发,也属于传播淫秽物品行为,如果传播数量达到一定要求,也将面临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