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吴为)9月25日,《河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省级见义勇为英雄可获得二十万元的奖励。
记者梳理目前我国各地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优抚待遇,包括正在立法的河南在内,已经有至少28个省、市、自治区明确了见义勇为人员的奖抚措施。
见义勇为因公牺牲家属可获40个月工资补助
我国2012年7月发布的《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明确提出了见义勇为人员抚恤补助和权益保护的政策措施。其中意见明确规定,对见义勇为死亡人员,凡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依法评定为烈士,其家属按照《烈士褒扬条例》享受相关待遇。
不符合烈士评定条件,属于因公牺牲情形的,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抚恤;属于视同工伤情形的,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相当于本人40个月工资的遗属特别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有关规定支付,遗属特别补助金由当地财政部门安排,民政部门发放。
40个月工资相当于多少钱?如果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粗略计算,在北京,按北京市今年公布的2015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706元计算,那家属可以获得的308240元的遗属特别补助金。
除抚恤补助政策外,国务院办公厅在文件中还明确了对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保护政策。
多地给见义勇为“英雄”万元以上奖励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除正在立法的河南外,目前全国至少有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川、广东、浙江、江苏、福建、内蒙古、海南、陕西、山西、河北、湖北、江西、广西、山东、甘肃、云南、辽宁、吉林、黑龙江、宁夏、安徽、湖南、新疆等地出台办法明确见义勇为的奖励和抚恤。从目前全国各省份的政策看,对见义勇为“英雄”或先进分子,多地规定要给予万元以上的奖励。
如重庆规定,对评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由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发给不低于一万元的奖金。对授予“见义勇为英雄”称号的,由市人民政府发给不低于五万元的奖金;其中,牺牲的或因致残而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发给不低于二十万元的奖金。
海南省规定,对获得省级荣誉称号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者先进集体,给予5万元以上的奖励。湖南省规定,见义勇为人员事迹特别突出的,省人民政府可以授予“见义勇为英雄”称号,并颁发证书,发给不低于3万元的奖金。
对见义勇为“英雄”,河南省立法如获通过,该省提出的20万元奖励当属目前全国最高。不过,对于见义勇为牺牲人员,有的省市提出了更高标准的奖励和抚恤措施。
除上述重庆市的规定外,辽宁省也规定,省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英雄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不低于5万元的奖金。其中牺牲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增发不低于20万元奖金。
不过,重庆、辽宁等地的规定都是对牺牲的见义勇为英雄的奖励。广东省的规定则没有这样的前提要求,广东规定,因见义勇为而牺牲、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将获得政府支付的抚恤金。牺牲人员将获得广东省人民政府一次性颁发三十万元、行为发生地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一次性颁发十五万元以上的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