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网文可算论文引争议浙大称将严把学术关)
新京报讯日前,浙江大学发布《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其中规定在媒体及其“两微一端”发表的优秀网文,根据发布平台与传播水平可认定为国内权威、一级、核心等学术期刊论文,纳入晋升评聘和评奖评优。
该《办法》一出,立即引发热议。对此,浙大回应媒体称,认定优秀网络文化成果不会降低有关学术标准,成果申报需经专家委员会严格评审。
根据发布平台与传播水平分级
根据《办法》,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包括在报刊、电视、互联网上刊发或播报的,具有广泛网络传播的优秀原创文章、影音、动漫等作品,原创文章字数应不少于1000字。
对于如何认定优秀网络文化成果,浙大对申报等级作出了划分,根据发布平台与传播水平这两项最根本的认定指标,划分为三个等级。
例如,第一级能够认定等同于国内权威学术期刊刊发的,是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求是》杂志三家媒体刊发,并形成重大网络传播的作品。“重大”的认定为,作品被不少于20家主流媒体及其网站、“两微一端”以及重要商业网站及其“两微一端”刊发、转载。
同时,《办法》还对刊发的媒体做了范围的规定,中央级报刊、电视为《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半月谈》等9家媒体;主流媒体中包括《中国教育报》、《中国科学报》、《新京报》等影响力广泛的媒体,以及各省市区党报、电台等;重要商业门户网站,及其“两微一端”。
浙大称不会降低有关学术标准
该《办法》一出,旋即在网上引起热议,不少文章用《网文10万+可算学术论文》为标题,认为《办法》将“媒体点击量”与学术论文的学术价值等量齐观,极易导致学术之“退步”;也有支持者觉得浙大这一新规冲击了高校现有的单一学术评价体系,是改革创新之举,勇气可嘉,值得提倡。
对此,浙大相关部门回应媒体称,出台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办法,旨在探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呈现方式的多样化。人文社科研究不能远离现实,认定优秀网络文化成果,是为了回答在互联网时代,如何利用新型传播手段扩大优秀学术成果影响面这一重要课题,认定优秀网络文化成果不会降低有关学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