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5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了“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强农惠农政策,拓展农民就业增收渠道,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互促共进,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目标。“三农”工作一直是我国政府工作重心之一。
2017年8月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2017)》,在报告的“促进互联网金融在创新中规范发展”专题中,首次提出加快金融科技的应用,让金融服务支持“三农”和精准脱贫等领域,充分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2017年8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6)》中提出,下一步农村金融的改革创新,要坚持市场化发展和政策支持有机结合的基本取向,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为主攻方向,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为根本途径,加快健全开放包容、适度竞争、鼓励创新、风险可控的农村金融体系,大力推动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
农村金融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持服务“三农”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取得长足发展,初步形成了多层次、较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6)》中数据显示,涉农贷款余额从2007年末的6.1万亿元增加至2016年末的28.2万亿元,余额累计增长361.7%,占各项贷款比重从22%提高至26.5%。但总体上看,农村金融仍是整个金融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
针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特点,中国现在形成了以合作性金融为基础,政策性金融为导向,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相互配合,非金融机构作为有效补充的市场体系。但是中国农村金融具有以下几点行业特殊性:(1)农产品低收益、高成本、高风险;(2)农户们可抵押物品少;(3)农产品具有差异性、季节性、复杂性;(4)农产品市场化程度不足;(5)农村基础设施不够;(6)农村缺少征信体系。以上行业特殊性,造成了农村金融体系中的核心难点——融资难、融资贵,这个问题一直没能得到很好的解决。两份《报告》中均将“金融科技”、“数字普惠金融”等概念与“三农”工作结合起来,同时2016、2017连续两年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均提出了要“支持和鼓励农村互联网金融发展”,表明了国家对互联网金融与“三农”之间合作的积极态度。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也首次提出要严厉打击农村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积极推动农村金融立法;同时《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也被提出将加快出台,以有效加强农村金融的自律和监管。作为农村金融市场参与的新主体,“互联网+”金融机构从中看到蕴藏的市场潜力和政策机遇,着手“金融下乡”工作,深耕农村蓝海市场,以“互联网+农业”帮助农村金融市场进行资源调配和流程,为农民提供及时有效的市场供需信息、资金、技术等支持。同时,“互联网+”金融机构也需要积极顺应中央政策要求,自律规范,配合监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