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9日讯 今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对李振等同志予以嘉奖的决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部署,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秉公执纪、敢于担当,勤政务实、克己奉公,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付出了辛劳和智慧,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表彰先进、鼓舞干劲,弘扬榜样的正能量,营造见贤思齐、比学赶超的氛围,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决定,对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李振等288名同志予以嘉奖。
希望受到嘉奖的同志珍惜荣誉、牢记使命,在本职岗位上奋发进取、再创佳绩。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向受到嘉奖的同志学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履职尽责、拼搏奉献,改革创新、真抓实干,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以良好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中共中央纪委嘉奖名单
北京市
李 振北京市丰台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第四纪检监察室负责人
赵万里(满族)北京市密云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第六纪检监察室负责人
王茂华北京市延庆区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人
张燕明(女)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原任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党委委员、镇纪委书记)
曲 雁(女)北京科技大学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
杨 京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高级主管
李 学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天津市
杜 津(女)天津市纪委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组第二纪检室副主任
郑树玉天津市纪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组副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