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级财政对“三农”的资金扶持力度越来越大。但涉农资金“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使用分散、效益低下”的问题也日益显现。今后要更加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通过财政贴息、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调动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近日,两则关于涉农资金的新闻引人关注。一是多地公布了涉农资金领域的违规违法问题;二是日前召开的中央深改组会议指出,要加强财政支农政策顶层设计,优化财政支农投入供给。涉农资金是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载体,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恰逢其时。
近年来,各级财政对“三农”的资金扶持力度越来越大。但涉农资金“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使用分散、效益低下”的问题也日益显现。不少地方反映,涉农资金政出多门、条块分割,制度衔接不够,甚至有互相“打架”的情况发生。同时,项目分散、撒胡椒面,导致资金利用效益不明显,执行成本高。
对此,有关部门曾探索建立支农资金县级整合奖励机制,鼓励县级合理规划统筹使用涉农资金。2013年,中央财政启动了黑龙江省“两大平原”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开展涉农资金源头整合试验,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2016年,国务院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形成了“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新格局。
尽管涉农资金整合统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性障碍,过去的整合仍有局限性,现在需要从更高的层级、更大的范围推进。名目繁多的涉农资金,大部分以独立、具体的项目形式戴帽下达,实施专项管理。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这种形式总体效果不错。但随着形势的变化,其弊端也日益显露,迫切需要统筹使用涉农专项,尤其要在源头上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
首先,财政支农项目设立要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是世界通行做法,但要最大限度地减少以市场主体为补贴对象的生产性扶持项目,严格控制对增加特定产品产能的扶持项目,这些应主要交给市场来解决。支持的重点应放在农田基础设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等,这恰是世界贸易组织农业规则允许的“绿箱”支持措施。
应当看到,农业农村发展仅靠财政投入是不够的,很多社会资本有投资农业的动力。今后要更加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通过财政贴息、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调动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