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驻最高检纪检组切实转变监督理念,进一步强化“该发现没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处置不报告就是渎职”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问题意识,把发现问题作为最基本的履职能力,既注意发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问题,更注意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抓大不放小,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来源。2015年8月以来,共收到初次举报问题线索155件。
通过广泛深入谈心谈话发现问题。纪检组领导发挥表率作用,多次与最高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交流谈心,约谈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实现全覆盖,多次约谈重要岗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司局级领导干部,全面掌握被监督对象情况。2016年,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等活动,广泛开展廉洁谈话,覆盖面达到最高检机关干部的85%以上,收集了大量的“活情况”。
通过问题线索“再起底”发现问题。根据中央纪委统一要求,开展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反映最高检司局级干部问题线索“再起底”工作,专门听取情况汇报,逐条研判分析处置意见。对已办结的问题线索严格把关、重新审阅梳理,对未办结的问题线索立即接手调查处理,确保件件有着落、有结果。
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部署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对最高检机关公务接待、公务出国(境)、会议费管理使用、住房分配、招投标、因私出国(境)等六个方面情况进行排查。协助最高检党组开展为期两年的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及“回头看”,着力发现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八类司法作风突出问题。
通过协助开展巡视发现问题。积极协助最高检党组开展系统内巡视工作,进一步了解最高检在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领导系统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发现最高检机关党员干部在调研指导工作中不廉洁和“四风”问题线索。
通过借助审计等手段发现问题。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制度,协调最高检计财局将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情况抄报纪检组,协助提供违纪问题相关会计凭证、票据等资料。积极对接审计署对最高检机关开展的审计工作,主动了解情况。注重运用科技力量,用好大数据平台,加强与工商、税务、审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
通过加强内外沟通交流发现问题。建立最高检机关各厅级单位党组织纪检委员(纪委书记)联席会议制度和情况定期通报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及时提供有关反映和问题线索。加强与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新闻办等责任部门的联系沟通,了解反映最高检干部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违纪问题。加强与中央纪委一室、信访室和中央政法委队建室等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反映最高检机关干部的信访和举报情况,及时排查问题线索。
通过设立专门举报电话、邮箱发现问题。设立专线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在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局域网予以公告。借助检察机关12309举报平台,设立检察人员违纪举报专区,实现问题线索网上登记、分流、反馈,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每逢重要节日都专门下发通知,鼓励对违纪行为进行举报。(驻最高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