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并选取了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随后,多地出台举措部署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比如,作为试点城市的武汉市,明确由武汉地产集团、武汉城投集团、武汉地铁集团和武汉碧水集团等市属国有企业组建5家公司,成为武汉第一批国有住房租赁平台。
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是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重要举措。《通知》要求,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要支持相关国有企业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这样,能够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稳定租金和租期,积极盘活存量房屋用于租赁,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等方面的引领和带动作用。《通知》还要求,鼓励住房租赁国有企业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厂房、商业办公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
什么样的国有企业能够在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中起到积极作用?住建部房地产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一方面,地方可以新组建相关国有企业;另一方面,一些既有平台也可以发展住房租赁业务。很多省份为推进保障房建设成立了地方国有企业,这些企业有一定的住房建设和管理经验,有利于从事和开展住房租赁相关业务。
按照武汉市政府的规划,今年年底前,武汉计划新增租赁住房7000间,不少于30万平方米。深圳市近日也宣布,于今年年底前筹建3至5家国有住房租赁企业。成都市提出,成都市属国有住房租赁公司将新组建或依托现有国有企业组建,主要开展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的建设和运营,到今年年底,成都将组建或改建3至4家国有住房租赁公司。
据介绍,随着改革的推进,越来越多城市将成立或改建国有住房租赁企业。而国有企业参与其中,有望缓解当前市场上租赁关系不稳定、租期短、租房者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等问题。
针对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另一个重要政策也于近日出台。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选取北京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方案》提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可以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有助于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建立健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有助于拓展集体土地用途,拓宽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增收渠道;有助于丰富农村土地管理实践,促进集体土地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城镇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