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纪委通报9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
1.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梁建平搞形式主义、工作不扎实,导致扶贫资金滞留问题。 2015年4月,任县财政局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新试点工作中,立项环节把关不严,导致两家合作社达不到申报资金条件,60万元扶贫资金无法拨付;对2016年上级拨付的200万元扶贫资金支出督促检查不到位,造成资金滞留。梁建平作为主管领导,2017年8月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平泉市小寺沟镇副主任科员、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魏青立未按规定发放贫困补贴问题。 魏青立未及时向小寺沟镇低保户、五保户发放电费补贴,导致该补贴款在镇财政账户滞留长达4年,直至2017年6月才发放到位。2017年6月,魏青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保定市清苑区冉庄中学校长郑兵永违规发放贫困学生补助问题。 2016年,郑兵永明知本校学生许某不符合贫困生条件,仍为其发放贫困学生补助625元。2017年7月,郑兵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东光县东光镇城建所副所长吴金英不认真履行危房改造补助审核职责问题。 2016年,吴金英不认真履行审核职责,将4户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上报,申请危房改造补助。2017年6月,吴金英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丰宁满族自治县土城镇土城子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安洲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 2016年,王安洲违规将114.1万余元稻改旱补助资金用于村务支出。王安洲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5月,王安洲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6.平乡县平乡镇西郭桥村党支部书记柴友松违规向低保户收费问题。 2016年,柴友松违规向39户低保户收取费用2500元,用于村务支出。柴友松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2月,柴友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固安县知子营乡后黄垡村党支部书记高志强协助村民违规申领危房改造补助问题。 2015年5月,高志强协助2户不符合条件的村民违规申领危房改造补助1.3万余元。高志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4月,高志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赤城县田家窑镇二道洼村党支部书记徐彦俊协助村民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补助、收受“好处费”问题。 2016年,徐彦俊协助村民孟某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补助1.7万余元,收受其“好处费”3000元。2017年6月,徐彦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张北县海流图乡马鞍桥村党支部书记赵忠元套取扶贫资金问题。 2015年,赵忠元通过虚报养鸡设备款等方式套取扶贫资金9040元,据为己有。2017年7月,赵忠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河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