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许邵庭) 近日,省纪委通报了3起党员干部虚报冒领扶贫资金典型案例。
施秉县政协人口与资源环境委员会原主任吴昌文套取国家惠农资金问题。2011年底至2012年初,吴昌文在施秉县杨柳塘镇任副镇长期间,与李会成等7名镇政府农业组成员投资租地40余亩,建立中药材基地。以亲属名义成立了施秉县黔兴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实际由吴昌文、李会成等人经营。2012年杨柳塘镇政府发放太子参种植户补贴时,吴昌文等人采用虚增太子参种植面积110亩的方式,套取国家惠农补贴资金9.9万元。2017年2月,吴昌文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开阳县永温镇招商引资中心原负责人朱记虚报土地面积,非法获得土地征收款和青苗补偿款问题。2011年11月,在永温镇800万吨绿色矿山技改项目征地工作中,朱记作为临时抽调人员,负责对被征土地进行丈量。工作人员赵远贵(另案处理)、石荣建(另案处理)与朱记商议,以被征地农户李德坤(已病故)名义虚报10.2亩土地资料,非法获得土地征收款和青苗补偿款共计32.4972万元,朱记分得1万元。朱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西秀区东关办事处水溪村党支部原书记吕少其、原副书记陈中林、原村主任陈兴全虚报冒领国家征地附着物补偿款问题。2014年4月至8月,吕少其、陈中林伙同水溪村村主任陈兴全(非纪检监察对象)利用协助西秀区东关办事处进行征地补偿的职务便利,在西秀区有关项目征地补偿过程中,采用虚报征地附着物补偿名单、数量的方式,先后3次以67名村民的名义,骗取国家征地附着物补偿款275.04万元,并进行私分。2013年10月至2014年12月,吕少其利用协助西秀区东关办事处进行征地补偿的职务便利,在西秀区有关项目征地补偿过程中,采用虚报征地附着物补偿名单、数量的方式,先后12次以33名村民的名义,骗取征地附着物补偿款167.86万元用于个人支出。2015年10月,吕少其、陈中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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