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8月24日电 认为匿名文章《摩拜深陷三大诚信危机》诋毁了摩拜,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起诉发布网站索赔百万元。8月23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名誉权纠纷案。
原告摩拜公司代理律师在庭上举证。 图片来源于中国法院网
被告涉案网站代理律师在庭上质证。图片来源于中国法院网
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拜公司)创立于2015年初,是摩拜最早的经营主体,也是手机软件“摩拜单车”的持有者。记者从庭审现场获悉,摩拜公司主张发布网站涉嫌侮辱、诽谤,多位被告回应称,文章内容不构成对摩拜的侮辱,评论是有些尖锐,“属媒体的合理质疑,是监督行为。”
摩拜称遭诋毁起诉网站索赔100万元
3月21日,每日科技网发布了一篇题为《摩拜深陷三大诚信危机:专利侵权、避谈押金、烧钱当游戏》的文章,署名为每日科技网。同日,中国IT研究中心与中国软件资讯网几乎同一时间转发了这篇文章,并手动添加了一段导语。因认为名誉权遭到侵犯,摩拜公司将三家网站的经营者、主办单位起诉至法院。
摩拜公司诉称,该文章大肆捏造事实、散布谣言,从大标题、导语、小标题到主体内容均对原告恶意进行不实的名誉攻击,充斥着诽谤言论与侮辱性的谩骂。
摩拜公司代理律师在法庭上说,文章为吸引公众关注“精心设计”了标题,被告网站通过恶意编辑突出了导语,还在文中不遗余力的诽谤摩拜公司抄袭成性,丧失了企业诚信。
“这是一起典型的专门针对摩拜进行的有组织的网络诽谤和抹黑事件。”其代理律师表示,各被告是共同侵权行为,涉案文章在互联网上大肆传播,严重损害了摩拜的商业信誉和企业社会形象,造成了重大的、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
据此,摩拜公司请求判令被告“每日科技网”经营者广州朝闻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闻天下公司)、“中国IT研究中心”经营者北京比达信息咨询公司及域名持有人黄顺芳、“中国软件资讯网”主办单位北京蓝美文化公司及域名持有人陈礼明等5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暂计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