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北京8月22日讯 (记者曾金华 陈果静)财政部22日发布消息表示,2007年第一期6000亿元特别国债将于8月29日到期兑付,为做好本期特别国债兑付工作,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将采取滚动发行的方式,依法合规、稳妥有序地向有关银行定向发行6000亿元特别国债。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人士表示,此次发行不会对金融市场和银行体系流动性产生影响。
财政部表示,考虑到实际需要,拟发行的特别国债期限为7年期和10年期,利率参考市场水平确定。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将面向有关银行开展公开市场操作。
财政部同时发布的2017年特别国债(一期和二期)发行工作有关事宜显示,两期特别国债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面向境内有关银行定向发行,均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发行日和起息日为2017年8月29日,可以上市交易。第一期期限7年,发行面值4000亿元,票面利率3.6%;第二期期限10年,发行面值2000亿元,票面利率3.62%。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徐忠表示,此次特别国债滚动发行基本上比照2007年的做法,不会对金融市场和银行体系流动性产生影响:
第一,人民银行将同时面向有关银行开展公开市场操作,这表明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将协调配合,维护特别国债滚动发行过程中金融市场的稳定;
第二,特别国债参考市场利率发行,且7年期特别国债发行利率略低于10年期,既尊重市场,又反映了合理的期限溢价,有利于增强国债收益率的市场基准性;
第三,央行公开市场操作有丰富的工具箱。根据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三条,人民银行“可在公开市场买卖国债”。预计央行将于发行当日启动现券买断工具,通过债券二级市场从金融机构买入此次滚动发行的6000亿元特别国债;
第四,财政部在一级市场面向有关银行发行特别国债,当日央行在二级市场购入特别国债,不会对债券一级市场发行和二级市场交易形成挤出效应。综合而言,可实现财政债务总额不变、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不变、相关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不变、银行体系流动性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