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00多万的理财款,在时任工商银行无锡硕放支行行长邹大勇的牵线下,王玲(化名)与父亲分6次与该支行签订了理财协议。至2013年,上述投资,血本无归。
王玲及父亲随后提起诉讼,要求工商银行无锡硕放支行赔偿其本息共7100余万。工商银行方面说,上述“理财协议”是邹大勇与王玲父女之间的私下协议,合同上的银行公章系伪造的,不代表银行的意思。
2013年8月,邹大勇以私造理财合同向公安机关自首,后被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刑。本案一审在无锡市中院开庭,法院判决王玲父女败诉。后,王玲父女上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最近,江苏省高院二审作出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将此案发回无锡中院重审。
理财5年,钱未进银行?
王玲一家人和工商银行无锡硕放支行行长邹大勇是熟人。
王玲告诉澎湃新闻,她与父亲开的公司多年来与邹大勇所在的中国工商银行无锡硕放支行有业务合作,存款、员工工资卡都在该行,“属于VIP客户”。
因此,当2008年邹大勇找到王玲的父亲王未(化名)推荐一款针对高薪客户、保本且是内部资源的理财产品时,王未答应了。
对于当时的签约理财过程,王玲说她已经记不清了。只知道之后的几年,父亲的几笔理财都很顺利稳妥。因为公司盈利有结余,她自己也投了一些钱进去,最初的“兑付都没问题”。
2013年6月,由于年事已高,王未与工行签订了自己最后几笔理财协议,金额是前五年理财累积下来的本息,4500万,利息彼时已达到10.2%。与此同时,王玲也加入了该理财协议,投入了2000多万。
而这几笔理财协议为他们惹上了官司。
签订协议后不久,邹大勇找上王家,称多年来他们投的钱已经没了。“他说,这么多年(我)是骗你的,你们理财的钱全都被我邹大勇个人拿走去炒股票赔掉了。钱从没进过银行。”王玲对澎湃新闻回忆说。
钱从没进过银行?王玲觉得此言荒谬。她说,包括她自己签的理财在内,理财款都是由工商银行的柜台员工办理支取,所有协议都是在工商无锡硕放支行柜台签署的。
她给澎湃新闻记者拿出办理财的存折,上面写的都是“支取”字样。如果自己手头上没拿钱,就意味着钱进了银行。
她向邹大勇要凭证,证明邹所说的“钱没进过银行”。邹拿出业务凭证,“一看我自己都傻眼了。”王玲说,他们的理财款被“转账”到了一些她完全不认识的第三方个人账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