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水域轩园楼盘 施工方盖了房子,拿不到工程款,能从开发商拿到房屋抵债或许是最好结局。但让红胜欣公司及其负责人文建华没想到的是,68套房屋仅在名下备案12天,就被住建部门撤销备案。近日法院一审判决确认德宏州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当年撤销备案登记的行政行为违法,但撤销登记后的68套房屋早已对外销售出去,购房者也对房屋重新备案登记。原告权益如何保障?文建华万般迷茫……
起因
68套房备案登记十几天后“飞”了
2012年7月15日,云南红胜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红胜欣公司)与德宏禾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禾立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由红胜欣公司负责芒市水域轩园住宅小区建设。
红胜公司称,禾立公司无力支付工程尾款,于是将小区68套商住房备案到红胜欣公司名下。2013年7月17日,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次月到芒市房管部门备案登记。
根据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简称芒市住建局)出具的备案登记信息显示,68套房屋分别于2013年8月18日和19日登记在红胜欣公司员工文建华名下。2014年8月,红胜欣公司到房管部门查询发现异常——这68套房屋的备案登记,均于2013年8月30日被撤销。
在多次请求恢复备案登记无果后,今年年初,红胜欣公司和文建华一纸诉状将芒市住建局告上法庭,禾立公司作为第三人出庭参与诉讼。原告请求法院判决确认被告方撤销68套房屋备案登记的行为违法。由于撤销登记后,68套房屋又被对外销售,购房者又对房屋进行了备案登记,原告方要求撤销上述备案登记。
庭审
开发商承认伪造撤销备案申请
因禾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黄某正在云南省第三监狱服刑,今年4月,芒市人民法院移师安宁云南省第三监狱开庭审理了这起行政诉讼案。
文建华说,他从未向房管部门递交撤销房屋备案登记申请书,卷宗里的备案登记申请书上的签名是禾立公司伪造的。原告方认为,禾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黄某承认伪造撤销备案申请的事实,被告的行为违法,应当恢复备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