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通讯员王慰余小平)与女友分手后,多次扬言跳楼,威胁公安机关帮其向女友索要补偿,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日前,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育刚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13年7月至2014年8月,李育刚先后虚构“被拖欠工资”等事由,在江苏、安徽、湖南等8个省份佯装“跳楼”十余次。据了解,李育刚每次佯装跳楼时,均自己拨打电话报警,随后被成功“解救”。他通过这种手段骗取好心人的同情,先后获得资助1万余元。2015年1月,李育刚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刑满释放后不久,李育刚又故伎重演。今年3月,李育刚与女友王某分手后,要求对方给予补偿被拒绝。今年4月3日,李育刚在自己租住处扬言欲跳楼自杀,同时打电话报警,威胁公安机关帮他向王某索要补偿。公安机关为此出动警力,后对李育刚处以治安拘留十日的处罚。4月22日,李育刚又来到王某弟弟的住处,扬言跳楼,后在民警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今年6月24日,李育刚又来到王某弟弟的住处,再次以扬言跳楼等方式要挟恐吓王某及其家人给予其补偿。6月29日,李育刚来到泰州市姜堰区某大厦顶层,声称跳楼,胁迫公安机关帮他找到王某并索要补偿。此次对峙长达24小时,围观群众达数百人,公安、消防等先后出动数十人次,现场临时设置了警戒线,造成事发路段交通拥堵,严重搅乱社会秩序。随后,李育刚被公安机关依法控制。
审查逮捕期间,姜堰区检察院检察官依法全面审查了全部证据材料,同时建议公安机关补充提供公安、消防人员车辆出警记录,事发现场监控视频等客观证据,进一步证实了李育刚的行为对公共秩序造成的严重影响。综合全案事实和证据,该院依法对李育刚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