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贵州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扣大扶贫战略,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通过开展专项监察、办理审计移送问题线索等方式,及时发现并查处了一批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中的违纪问题。近日,贵州省纪委通报了其中的11起典型问题。
1.毕节市七星关区团结乡原党委书记闵若梦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等问题。 2016年3月,闵若梦利用职务便利,在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招标过程中,擅自提高拦标价,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施工方及他人现金12.08万元。此外,闵若梦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3月,闵若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遵义市务川县移民局党组原副书记杨承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中违规招投标问题。 务川县移民局在实施2016年度大坪工业园区、柏村、黄都安、石朝乡4个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中,时任县移民局党组副书记杨承作为当时分管领导,在项目没有履行招标程序的情况下,与设计单位签订合同;在没有完成招投标程序,也未与施工企业正式签订施工合同的情况下,对第二期项目的施工企业按实际工程进度拨付了工程款6766万元。2017年4月,杨承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毕节市纳雍县新房乡党委原委员、武装部部长、副乡长何祥收受他人财物问题。 2013年12月至2016年12月,何祥先后收受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老板姜某、周某及其他工程老板黄某等3人人民币共计26.47万元,高档香烟6条,为其在项目承包、验收及工程款拨付等方面给予关照。2017年1月,何祥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遵义市桐梓县燎原镇扶贫办原主任梁润生挪用易地扶贫搬迁户自筹资金问题。 2016年3月至6月,梁润生根据工作安排,收取64户群众易地扶贫搬迁自筹资金63.45万元后,将36.9万元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2017年6月,梁润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遵义市凤冈县永和镇鱼塘村报账员张玉星、党湾村报账员李宜强挪用易地扶贫搬迁户自筹金问题。 2016年7月,张玉星将收取的鱼塘村1万元易地扶贫搬迁户自筹金存入个人账户,并擅自用于村级日常支出。同年7月,李宜强收取党湾村自筹金3.7万元后,将其中的0.5万元自行保管,擅自将剩余的3.2万元用于村级日常支出。2017年4月,张玉星、李宜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贵阳市息烽县小寨坝镇田兴村委会原主任黄玉书截留挪用扶贫救灾资金问题。 2009年至2010年期间,黄玉书利用工作便利,代部分群众领取危房改造补助3.045万元,用于自己修建房屋和家庭日常开支。2016年4月、5月,黄玉书在村委会和小寨坝镇社会事务办借款用于风灾救助,将发放后剩余的救助款0.711万元用于个人家庭开支。2016年7月,黄玉书以处理风灾名义在村委会借款2万元用于个人家庭日常开支。2017年5月,黄玉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