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张小刚)昨日,省政府新闻办就“7·26”榆林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及恢复建设工作情况召开发布会,目前,防汛、救灾、重建都取得阶段性成效。
榆林9县区43.25万人受灾 群众家庭财产损失17.14亿
据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董亚明介绍,“7·26”榆林特大暴雨、特大洪水引发严重灾害。据统计,截至目前,已造成榆林市9个县区43.25万人受灾,其中,子洲、绥德两县发生严重洪涝灾害,12人遇难(子洲县6人、绥德县6人),失踪1人(子洲县)。洪灾致榆林市直接经济损失69.33亿元,其中群众家庭财产损失就达17.14亿元。
目前,灾区群众生活已得到妥善安置。他表示,当前的重点工作首先要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住所,有病能及时得到医治;其次,建立因灾倒损住房户台账,力争在年底前完成倒损民房重建,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据了解,8月3日,财政部、民政部向我省下拨中央财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亿元,用于近期严重暴雨洪涝灾害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生活补助、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和向因灾遇难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另外,省慈善协会募集资金320万元和部分救灾物资,榆林市以及子洲、绥德县民政部门接受各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捐款5700多万元和大量生活物资,给予了灾区抗灾救灾极大支持。
月底恢复县城基本功能 明年底前完成城市设施重建
“半天下了半年的雨。”省防总指挥长、省水利厅厅长王拴虎介绍,“7·26”这场特大暴雨,历时短,强度大,超过了当地的设防标准。灾情发生后,水利专家曾用无人机现场查勘,研究制定应急供水方案。至8月3日,子洲、绥德县城已能基本保障群众生活用水。
省发改委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刘强介绍,灾后恢复重建分两个阶段。当前重点是做好应急恢复工作,抢修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争取8月底前恢复县城基本功能。随后将转向灾后恢复重建,力争用一年半时间,到明年底,全面完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使灾区群众基本生活条件恢复并超过灾前水平。
提升城市防灾能力 启动无定河、大理河防洪治理
刘强介绍,将提高城市设防标准,进一步加大投入,全面提升改造现有市政、水利设施,启动无定河、大理河防洪治理,尽快补齐榆林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短板,全面增强城市防涝能力。
目前,榆林市已初步拿出灾后恢复重建总体方案,主要包括水利、供排水、道路、电力、通讯、供气、公共服务等,重建资金将由中、省、市县共同筹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