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 潘从武
法制网通讯员 王 晨
正值升学季,考生和家长都密切关注学区划分、志愿填报及各校录取分数线。此时,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通过“找路子”“内部指标”“有熟人”等方式实施诈骗。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天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法官和检察官通过分析办理过的案件,梳理出三类突出的升学季诈骗。
“名校”是幌子
2012年,小彬参加了高考但成绩不理想。小彬的家长四处打听有无升学的特殊“渠道”。经朋友介绍,小彬的家长认识了“有身份”的胡伟。
胡伟自称是某知名大学驻新疆某“高校”研究生院副院长,有能力办理某知名大学普招本科内招生。
为打消小彬家长的疑虑,胡伟表示,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可让其前往内地该校参观,校方有人接待。
随后,小彬的家长向胡伟支付了6万元“办事费”,并带着小彬按照约定的时间前往某知名大学报到。
在胡伟的介绍下,小彬和父母来到校内某办公楼,在该校工作人员处办理了入学手续。
军训结束后,小彬发现应届普招的学生都开始上课了,而所谓的“内招生”却迟迟没有被安排课程,他心里不踏实,在电话中向父母诉苦。
3个月后,小彬的父母再次来到学校,想探个究竟。工作人员称,因是“内招”渠道,上课、住宿都要和普招学生分开,只要多上两年学,就可以跟普招学生一样取得本科学历。小彬的父母觉得不靠谱,最终带着小彬退学。
那一年,和小彬一样以“内招生”的名义被胡伟“办”去某知名大学的共有4人,除小彬提前退学外,还有两人中途退学,剩余1人直至三年后拿到毕业证书时才发现自己上了个“假大学”,毕业证书上的学校和某知名大学没有丝毫关系。
经查,胡伟向考生和家长所承诺的一切均为虚构,其联系的学校实则为不知名的专科院校,只是在某知名大学租用了办公场地、宿舍楼及教学楼。因升学诈骗和其他诈骗事实,今年6月7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胡伟有期徒刑5年零4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法官梳理此类骗局发现,在很多升学诈骗案中,不法分子会虚构教学机构、伪造公章,甚至租用知名大学校内宿舍,一步步制造假象引被害人“上钩”。其实。识别这种骗术很容易,家长们只需电话咨询相关教育行政机构或登录高校官方网站进行查询,便可分辨真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