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上之前出家时的僧袍,祝武能(化名)偷了庙里的香火钱。
7月31日,记者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日前依法公开审理了这起盗窃寺庙钱财的案件。被告人祝武能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据法院透露,祝武能出生于1982年,曾在浙江的寺庙出过家,对寺庙环境和僧侣作息习惯很熟悉。“他正是利用了这个便利,进入了僧人的房间,在他们工作休息的场所窃取了相关的钱款。”法官沈铭说。
“我看到一间房门没有关就进去了。”祝武能在法庭上说。案发时,他处于无业状态,因为缺钱,打起了寺庙香火钱的主意。
2017年6月13日,他穿上此前出家时穿的僧服假扮僧人,混进上海市金山区五龙禅寺,趁无人之际潜入禅寺后院,窃得100元人民币一张、100元美元一张、1000元港币一张、500元港币一张、75元缅甸币一张、旧版100元人民币一张,折合人民币共计1900余元。
法官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祝武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祝武能曾有盗窃前科,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最终,被告人祝武能以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法官沈铭说:“根据法律规定,像他这种有前科的,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也就是1000元的百分之五十,500元以上,应该就可以定盗窃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