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临沂7月7日讯 近日,临沂市的潘先生在送外卖的路上遭遇“平地翻车”,因为路面上的大坑将其绊倒,潘先生两侧的肱骨被诊断为粉碎性骨折。
郁闷送外卖路上“平地翻车”
潘先生回忆,当天晚上他骑车送外卖,因为积水把路面上的大坑掩盖了,没有发现路面上的坑,电动车正常行驶过程他突然摔倒。
潘先生表示,医生诊断他的肱骨两侧骨头都断了,为粉碎性骨折。因为左臂肱骨粉碎性骨折,潘先生已经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星期了,医疗费也花了3万多元。不过,潘先生到底是怎么摔倒的,为什么会这么严重呢?
潘先生的妻子王女士表示:“当时他的胳膊到身上的地方全是泥,摔得一身泥。猜测是摔倒的时候碰到了石头。”
路况复杂摔伤谁负责?
潘先生的妻子王女士介绍,事故发生后,交警也赶到了现场,经过调查取证,最终认定,这场事故的主要原因为地面凹陷导致,并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书。
既然事故是因为路面凹陷引起的,那么究竟该由哪个单位负责呢?为此,王女士先找到了事发路段的主管单位,即临沂市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情况。
兰山区住建局道路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陶然路与羲之路交汇处确实在本单位的维护范围内,但是路面上的凹陷却并不一定由本单位负责。
找到了道路的主管单位,但是工作人员却表示,路面上的大坑不一定由住建局主管部门负责的,为此,兰山区住建局道路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将电话打给了临沂市城市排水维护管理处,那么,这个坑真的是改动下水道留下的吗?
兰山区住建局道路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无法判断凹陷是道路破损还是下水道改动造成的,需要联系排水维护管理处进行核实。
通过现场勘查,临沂市城市排水维护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表示,致使潘先生受伤的大坑并不是废弃的下水道,而是道路破损。那么,这是否说明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需要对此事负责呢?
临沂市兰山区住建局道路综合科工作人员称,通过综合认定,应由城管局、执法局,以及包括这个管辖井口的周围一些部门负责。
责任难定需司法部门介入
工作人员表示,责任划分需要多部门综合认定,最好的方法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最终,王女士同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那么,在此次事故中,潘先生与兰山区住建局各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呢?
山东隆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庞鲁超给出了解释:“事故的发生与路面凹陷形成积水坑有直接的关系,住建局作为道路的维修者和管理者,在道路发生安全隐患的时候,没有及时的履行职责进行维修,从而导致这起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住建局应该对此次事故负赔偿责任。”
编后:
路面出现大坑,平时看得见的时候避开也就算了,要是天一黑,再加上下雨,还是挺容易致人摔伤的,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维修,防止事故再次发生。